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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10-30 15:55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4月22日至5月11日,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县工商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8月1日就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县工商联党组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18个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县工商联党组高度重视,通过逐一传看反馈文件的方式预先筹划整改方案,并于2019年8月9日召开整改专题工作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对反馈的问题逐一查摆原因,讨论整改措施;形成《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石联党发﹝2019﹞2号)于2019年8月9日上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抓好整改,县工商联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段鹏光为组长,其他职工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反馈提出的18个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正式建立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等重要制度、办法。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2个)

1.班子核心领导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党组班子成员长期未配齐,个别班子成员当甩手掌柜。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和规范党组织建设,结合县工商联实际情况,讨论提出县工商联办公室负责人彭晓梅同志为县工商联党组成员,经县工商联分管领导、主席同意,8月20日,县工商联党组向县委组织部上报了拟任彭晓梅同志为县工商联党组成员的请示,现待批复。8月22日,党组(扩大)会议就工商联分工进行初步讨论,并严格要求各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杜绝甩手掌柜现象。

2. 班子核心领导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未建立党组议事规则,主席办公会代替党组会决策。

整改落实情况:8月22日,就县工商联党组工作规则、县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县工商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讨论。进一步完善了县工商联党组工作规则、县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县工商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现已按照要求,规范召开主席办公会、党组会、职工会。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问题(4个)

1.党建工作基础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8月22日,段鹏光书记以党课的形式组织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员认真学习解读党组的性质、地位、职能、职责和党组与党支部的区别,理清理顺党组和党支部的职能职责。8月份以来,共参加支部组织的志愿活动、支部活动4次。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8月22日会议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决策机制讨论,决定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规范会议记录,记录好参会人员的发言,并按要求做好个人审核发言记录、签名确认工作,做到讨论事项清楚、个人发言清楚、决定事项清楚。如讨论彭晓梅同志为工商联办公室主任、工商联党组成员事宜时,由段鹏光书记提出,与会人员均顺序发表意见,并于8月22日印发《关于彭晓梅同志任职的通知》(石联发﹝2019﹞1号)。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民主生活会已召开,各位党员务必严格对照2018年提出的个人自查问题、批评意见进行整改,在2019年民主生活会召开时,确保整改完成、见效。且2019年民主生活会召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督促各位领导按程序、按要求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互相批评时,杜绝以谈业务代替谈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未按要求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统战部党支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按照会前组织学习、深入谈话谈心、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县工商联4名党员积极参加。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7个)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班子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县工商联党组自2017年10月仅剩党组成员2名,不能正常开展活动。待此次县委组织部批复配齐党组成员后,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立即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专题会议、上好廉政党课,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各项工作、台账。

2.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实手册》填写文不对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实手册》。记录中,以明确要求、开会研究、督促检查、廉政教育、听取汇报、工作报告、谈话约谈、问责追究等责任事项为主,不记录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无关的内容。

3.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教育管理干部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如8月9日,整改专题工作会上,阮星文副主席对段鹏光主席在反馈意见中所提出的存在问题直接指出、要求担负主体责任,带头抓好整改。加强职工队伍管理,完善并严格执行职工考勤制度,平时开展的志愿活动等均严格签到。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党政正职监督办法中“六个不直接分管”要求落实不到位,单位财务由党组主要领导负责。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政正职监督办法中“六个不直接分管”要求,8月22日,就工商联分工进行初步讨论时,明确提出段鹏光同志不再分管单位财务工作。

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公务员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7月,县委对部分干部进行调整。其中,段鹏光同志配偶孙春晖同志调任县财政局,不再负责县委办财务工作。

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工会法》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工会法》规定,对2019年以前未缴纳的进行补缴,共补缴2052元。

7.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违规管理使用商会会费。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石林县商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严格会费收取、使用等情况,并及时向主席会、执委会通报,接受会员监督。2017年至今,无商会会费收取、支出情况。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3个)

1.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理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此次分工中,调整为段鹏光书记直接分管意识形态工作。8月22日,讨论通过工商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五项制度。督促全体职工加强“学习强国”APP的注册和学习,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2.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9月9日上午,在县委第八专题理论中心学习组结束后,迅速组织职工召开工商联2019年中心组学习,会上,段鹏光书记、阮星文副主席分别传达了8月29日高学政董事长所作的全域旅游专题讲座精神、9月3日集中学习研讨精神,随后,各位职工围绕石林县全域旅游发展做了发言。9月9日下午,召开2019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认真查找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环节。通过工商联执委企业群、工商联企业家工作群等平台群,定期上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制度知识,做好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宣传。

3.舆论引导的相关机制和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更新维护了工商联执委企业群、工商联企业家工作群等平台群。在 “我最喜欢的云南旅游景区”、第二机场建设工作投票等活动中,在群内积极动员企业为石林风景名胜区和石林投票,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问题(2个)

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整改落实情况:段鹏光同志已于巡察工作完成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重新学习,现已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在各类问卷调查中,确保应考的每位职工都参与考试。

2.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深入联系企业开展专项宣传斗争,对“高利贷”“套路贷”“行业垄断”“帮派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问题进行重点宣传、重点摸排线索,对掌握的线索及时上报。目前为止,没有发现我县商会、企业存在涉黑、涉恶线索。

三、下步工作计划

县工商联党组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在巡察组和巡察办的指导帮助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抓好整改落实。

(一)以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注重整改成果的巩固提升,对单位整改成果的巩固情况进行跟踪,对存在落实不力的情况进行处理和责任追究,并上报上级组织。

(二)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认识到位、履行到位、追究到位,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履行责任,全面推动县工商联党风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7796288;电子邮箱xslxgsl@126.com。



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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