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2日至5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长湖镇党委意识形态、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巡察。7月31日,县委巡察组向长湖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方面
(一)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理解不足,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1.针对“长湖镇党委14名班子成员中只有3人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写进2018年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新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石林县党委(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石办发〔2016〕21号)、《石林县贯彻落实党委(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石办通〔2017〕56号)和《石林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石办通〔2018〕63号),切实强化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再认识、再落实,增强了党管意识形态、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意识。二是镇党委会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镇党委书记朱加智对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提要求,督促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写入述职述廉报告和主体责任清单中,接受干部群众评议和监督,强调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中,着重说明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内容,表述具体化、细节化。
2.针对“一些党员干部不清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落实《长湖镇党委、总支(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长湖镇贯彻落实党委、总支(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和《长湖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二是结合党委、总支、支部以及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一般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所承担的不同责任,拟定了不同内容的责任书,按分级负责的要求逐级签订,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压力传导到最基层,落实到个人。
(二)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落实不到位。2018年每季度一次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与维稳工作会等合并召开,且班子成员和重点部门负责人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没有发言或发言较少,查找问题隐患和提高分析研判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细化意识形态领域任务分解工作方案。二是按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召开了长湖镇2019年第二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研判会,对当前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了深入研判,及时辨析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统一思想认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会议情况向县委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作了汇报。
2.针对“意识形态学习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谈话中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概念模糊”问题的整改情况。着力推动意识形态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决策部署作为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会、党课的学习重点,制订了《中共长湖镇委员会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长湖镇2019年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2次,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培训活动3次,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
3.针对“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长湖镇干部职工‘学习强国’平台有16人还未激活,已激活的部分人员未开展学习”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和理论武装,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的重中之重,征订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资料,督促党员、干部职工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教育。二是机关干部职工已全部学习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同时明确了管理人员负责学习情况统计,进行日常学习提醒,努力营造你追我赶的浓厚学习氛围。
4.针对“意识形态检查考核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抓什么、如何抓’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具体措施。村委会一级没有开展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的痕迹记录,意识形态工作弱化,对意识形态概念模糊,村级干部中大多数认为组织引导农民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是工作的主旋律”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考核的方案和细则,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了长湖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和专项督查制度,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集中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督查促进工作责任落实。二是加强与镇纪检、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得力、不到位的党组织和责任人及时提醒、及时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5.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提高。镇机关及部分村委会宣传栏更新不及时,内容陈旧;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还不到位,长湖镇政务微博更新维护不及时,网络风险防范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强化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营造,及时更新机关、村委会宣传栏内容21处。二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三是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长湖镇信息发布管理制度》、《长湖镇QQ、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和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并充分利用微信、QQ工作群等意识形态阵地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
6.针对“对阿诗玛文化的挖掘弘扬传承不够。长湖镇阿诗玛文化底蕴深厚,民间文艺团队较多,但大多处于‘自娱自乐’状态,对促进全域旅游和经济社会发展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不断筑牢群众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少数民族能歌善舞的特点,编排了以《说唱平安家乡美》为代表的一批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开展了2019年“我们的节日”端午、七夕、中秋系列文体活动10余场次,提升传统文化向心力。圆满举办了“共建平安善美长湖”文艺作品征集比赛暨“长湖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长湖镇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优秀节目展演,彰显了“不忘初心跟党走”的坚定信念和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的决心;圆满举办了2019年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展示了我镇干部群众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良好精神面貌。
二、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一)关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研究部署不到位。2019年以来,镇党委召开的四次涉及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的会议纪要中,未反映出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脱贫攻坚、县委常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3个重要会议的相关情况;指挥部未召开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专题研究布署会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党委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脱贫攻坚、县委常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3个重要会议中关于脱贫攻坚的有关内容;研究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重要部署的具体落实方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二是召开了长湖镇脱贫攻坚指挥部2019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暨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长湖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生活水平巩固提升2019年工作方案》,明确全镇各分指挥部、相关单位、干部职工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对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求和细化,压实相关责任。三是镇党委坚持每季度至少开会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
2.针对“责任意识有所淡化。镇党委、政府、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思想有所松懈,工作安排布置和推进力度减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列会,强化党委政府各部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明确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帮扶;会上书记镇长明确要求全镇各分指挥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对党对人民负责任的态度,认真落实好各项扶贫政策;提高工作主动性,增强创新能力,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所有帮扶责任人要脱贫不脱钩,持续帮扶和走访联系,切实拉近与贫困群众的距离。二是镇党委政府与镇属各部门、各村委会分别签订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责任书》,列出责任清单,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镇纪委、扶贫办开展工作督查2次,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将脱贫攻坚和巩固提升工作列入镇对村委会、镇对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严格奖惩;加大考核力度,考核分值达10分。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及扶贫政策宣传,每村至少有宣传发动标语3条,广播宣传不少于2次。六是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严格奖惩。制定出台了《长湖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管理及考核办法》,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公外出办事需书面请假,履行规范请假手续;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驻村工作队队长要与原有业务工作完全脱钩,不能出现“两边跑”现象。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履职要到位,不仅仅要走访自己所帮扶的贫困户,还要对全村的贫困户进行走访,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关于“项目推进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贫困户每户5000元产业发展资金计划安排不详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长湖镇2019年建档立卡户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产业发展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方式、验收程序和补助标准和方法。二是及时安排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进行入户调研,形成各户个性化产业发展计划并进行申报。三是按照产业发展程度,适时进行产业发展情况核查和验收。根据工作安排,已经于8月底前完成现场核查和验收工作;本月提出资金补助方案并进行公示;现公示无异议已完成资金兑付。
2.针对“2019年批复下达的两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还处于开展前期工作阶段,项目资金未按时公示公告,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了督办通知,要求镇项目办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第一批下达的2个项目公示、设计、招标等工作已经完成,现正进行施工。二是督促扶贫办和项目办认真做好8月份第二批下达的2个项目的推进工作。现已完成项目公示、设计、拦标制定工作。下步将进行筹资安排和招标,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招标,10月初开工。三是要求项目实施村(维则、蓑衣山、所各邑、宜政)及时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推进不被其他因素延迟。四是镇财政所、财务室要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科学监管体系,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前明示资金拨付条件、资料要求,加快资金拨付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执行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制度,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科学监管体系,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认真核查扶贫资金使用公示公开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所有项目能够于11月底前完工验收,目前工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均未超出预定计划。
(三)关于“台账资料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1.针对“镇党委、政府研究布置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台账资料少、不齐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会议资料收集,将镇党委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的会议签到表、会议照片、电子标语、会议纪要、通过的方案、决议等补充进相关工作台账。二是自8月起每次党委、政府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镇扶贫办均安排人列席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照片、记录等收集归档。
2.针对“‘三讲三评’档案未及时收集归档,产业发展、医疗保障两个分指挥部台账资料较少,有实质性内容的资料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镇组织办牵头,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创造性开展工作,督促各村委会驻村扶贫工作队持续开展“三讲三评”“五星评定”、“脱贫致富不能怂、志智双提剔穷根”等活动,及时收集归档相关材料。二是督促产业发展分指挥部及时收集贫困户个性化产业发展计划及发展项目申报材料、产业核查和验收材料、产业资金补助方案、公示和资金兑付资料;贫困户入股合作社合同、分红资料;贫困户与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建立利益联动机制资料。做到资料完整,相互印证,相互支撑。三是督促长湖卫生院和镇社保中心制定健康扶贫工作方案,及时收集归档开展签约服务、上门随访、健康体检、鉴定、办理慢病卡及门诊、住院费用减免、补偿报销情况、资助参保新农合等相关工作支撑材料,形成医疗保障分指挥部工作台账。
(四)关于“环境卫生维护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村组进村、出村口、村内道路、排水沟垃圾、农用废弃物清理不全面、不干净;公厕管理不完善,内部卫生脏、乱、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动员党员、干部、贫困户、低保户积极参加乡村清洁工作,定期开展义务劳动,打扫村级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二是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庄人居环境提升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加强村民卫生意识培养,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镇考核、村负责、组为主、承包人落实”的长效机制,健全垃圾“村分类收集、镇统一运输、县集中处理” 的体系,全面实行无害化收集处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三是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镇对各村年度绩效考评,对村承包人责任区域,每月进行两次督查及通报,年终实行奖优罚劣,严格奖惩,考核为优良的,镇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承包款数16%的考核奖励;考核为合格的,给予承包款数8%考核奖励;考核倒数一的约谈村书记。各村污水,有的农户自行存放,其他农户由排水沟排放到各村水塘沉淀。建立公厕管理制度,村组筹集一定资金,用于公共卫生保洁和管理。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站所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实现从‘打黑’到‘扫黑’的转变,工作积极性不够高;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政法部门的事,指导分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镇政府带头,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通过召开党委会、领导小组专项会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分钟知识讲堂等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进行再学习、再对表,强化对专项斗争重要性、严峻性、复杂性的认识,确保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加强,坚决扛牢专项斗争政治责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在长湖镇落地生根。7月31日召开巡察反馈会后,我镇共召开党委会3次、形势研判会3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分钟知识讲堂8堂。二是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领导。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全镇上下齐抓、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目前,镇党委与各村党总支及镇属各部门签订了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11份,与村“四职”及全镇干部职工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及纪律保证书120份。
2.针对“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部署不具体,有推动落实层层递减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党委“会研”、领导小组“会审”、综治专干“会办”等工作制度,科学推进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共召开党委“会研”15次、领导小组“会审”11次、综治专干“会办”9次。二是建立党委班子领导带队督察制度,对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工作落实不力的情况进行督办和责任追究。同时,建立镇挂钩联系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明确了10个村委会43名包村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专项斗争格局。
3.针对“存在党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批示内容简单、次数较少等现象,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文件只传阅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无其他班子成员传阅记录,工作中只有党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动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明确县“两办”下发的文件由党政办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领导审批后交由相关部门办理;县政法委及县扫黑办下发的由镇综治办按照相关流程及时报领导审批后交由相关部门办理。二是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基础上,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传阅范围扩大到镇班子全体成员,从而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形成镇班子成员对扫黑除恶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关于“线索摸排不充分,深挖彻查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研究不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思路不宽、范围不广,收集到的线索质量偏低,反映举报违纪违规违法类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省、市、县扫黑除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方式的学习,结合自身实际,提高线索质量。二是加大扫黑除恶线索收集力度,定期分析研判扫黑除恶线索。三是加大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处置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目前,全镇共发放线索摸排表16000余份,摸排线索9条。
2.针对“担当意识不够强,线索排查有畏难情绪和等靠思想,深挖彻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责任书的管理,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并执行“一票否决”制。二是抓好“三个结合”,认真落实“一案三查”机制,深挖“保护伞”、“关系网”,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及责任追究。目前,长湖镇初步建立了农户、党员、干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群体线索摸排机制,先后多批次的进行线索摸排,共发放索摸排表16000余份,收回率达95%,共征集线索9条,并对9条线索进行深入调查核实。
(三)关于“综合治理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一些站所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领导挂钩联系扫黑除恶重点复杂村(社区)的通知》(石办通〔2019〕11号)精神有待加强,虽长湖镇的海宜、宜政、豆黑、雨胜四个重点村的县级挂钩联系领导多次到基层开展工作,但相关档案资料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认真学习(石办通〔2019〕11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我镇也出台了相应的镇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明确一名镇班子领导挂钩联系一个村委会,并抽调1-2名业务素质高的干部职工作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该村的扫黑除恶工作。二是按照扫黑除恶档案整理的“7大类47小项”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特别是对海宜等4个重点村的档案进行了规范。
2.针对“对辖区内邪教裹胁人员思想教育力度不够,重点人群管控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开展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执法满意度测评分析研判制度。二是继续加大对辖区内邪教裹胁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断加强重点人群的管控工作。三是定期召开各村“综治专干”例会对全镇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矛盾纠纷等问题实时研判。通过一系列措施的落实,目前我镇辖区内邪教裹胁人员思想稳定,未发现“复习”的现象。
3.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以常规工作代替行业系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治乱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9月,县综治委下发了石综治委〔2018〕3号文件后,我镇突出林业、交通、土地、维稳等领域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源头治理工作,先后开展了林业生态、交通安全、违法用地、矛盾调处等专项行动,我镇“源头治理”工程取得了新成效:2018年以来共查处林政案件60起,清退开荒恢复植被2469.95亩;交通行政处罚20起,消除安全隐患36起,说服教育3000人次;下发违法用地停工通知书7起,拆除“大棚房”1起;强化对77名“两类人员”及42名门徒会裹胁人员监管工作,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4起,成功化解率达96.9%;发放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表16000余份,收回率达95%,共征集线索9条。通过各类专项行动及其“回头看”,全镇呈现出党风正、民风纯、社会稳、经济兴、文化活,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协同推进的良好态势。
(四)关于“组织建设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村级组织软弱涣散,群众对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毁林开荒整治、烤烟合同管理等问题反映情况较多,但村组干部存在不想管、不愿管和不敢管等思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方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相结合,进一步纯洁干部队伍,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配齐配强各级党组织班子。目前,全镇审核出13名村干部不符合联任资格并进行辞退,其中10名已于8月底完成了补选,其余3名将于12月底前完成补选工作。二是抓党员教育,提升战斗力量,用乡镇党校开展好万名党员进党校工作,加强党员对群众工作方法、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培训,着力提高“两委”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推动发展、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已完成了书记培训班70人的培训,其余党员将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培训。三是抓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水平。以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以强班子、保稳定、促发展为总目标,着力解决好广大村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五)关于“组织领导不够重视”的整改情况
1.针对“台账资料存在内容不齐全(如无扫黑除恶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调研通知和报告等内容)、归档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3名台账资料专管员,认真开展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二是按照扫黑除恶档案整理的“7大类47小项”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不断提升台账资料规范化水平。
2.针对“宣传动员工作力度还不够,未及时更换破损的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目前,全镇共制作扫黑除恶固定宣传标语137条、宣传栏11块、大型宣传牌3块、LED显示屏4块,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材料36000余份;组建了300余人的扫黑除恶宣传志愿者,开展公益扫黑除恶文艺演出25场次、专题扫黑除恶知识讲座50余场次。二是加大对全镇墙体宣传标语、悬挂布标宣传标语、宣传专栏等标语的全面清查,及时更换错、漏、破损的宣传标语。目前,全镇共更换破损标语11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7734307;联系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维则村61号。
中共长湖镇委员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