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政治巡视定位越来越精准、方向越来越明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一次提出了市县巡察工作,第一次提出在党委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巡察全覆盖,并将巡察制度上升为党内监督的一项战略性制度安排。建立市县巡察制度、开展市县巡察工作,是中央依据党内监督法规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尖兵”和“利剑”。
石林县委于2016年11月全面启动首轮巡察工作,出台了《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成立5个巡察组对长湖镇、县总工会、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5个单位开展首轮巡察,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发现问题37个,问题线索5件。
根据县委“每年开展不少于三个轮次巡察工作”的要求,并经县委批准,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共派出5个巡察组,对县教育局、县文广体局、县林业局、县妇联、县供销社5家单位开展为期15天的巡察,进驻时间为4月6日至4月20日。5个巡察组于4月6日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并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会上,县委5个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巡察目的和意义、巡察重点、主要任务以及工作方法等作了说明,对共同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提出了要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分别对5家被巡察单位、5个巡察组提出巡察工作要求;5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巡察工作动员会的召开,标志着县委5个巡察组全部进驻并开展巡察工作。
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局面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本轮巡察重点是了解党委(党组)领导作用是强还是弱;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纪律作风是紧还是松;其他结合被巡察部门党组织行业、文化、领域特点,需要查找存在的个性问题。
据悉,本轮巡察期间,县委5个巡察组都设立了巡察信访接待点,开通了信访举报电话和邮政专用信箱,欢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提供县教育局、县文广体局、县林业局、县妇联、县供销社及下属单位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线索。
第一巡察组:举报电话15334395301, 邮政专用信箱:石林第001号信箱
第二巡察组: 举报电话15334394832, 邮政专用信箱:石林第002号信箱
第三巡察组: 举报电话15334393623, 邮政专用信箱:石林第003号信箱
第四巡察组: 举报电话15334393637, 邮政专用信箱:石林第004号信箱
第五巡察组: 举报电话15331746760, 邮政专用信箱:石林第005号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