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林县监察委员会

石林县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30 15:39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实现县域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周  美  英

(2012年1月20日)


同志们: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要求,认真总结2011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县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了我县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意见和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县委书记罗朝峰同志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 2011年全县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明显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领导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围绕打造国际旅游胜地和建设滇中经济区的东南新城目标,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严格监督检查,推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大监察、督查、巡查力度,对全县99个重点工程项目、276项主要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县人代会确定的10件实事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园区建设、工业突破、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县乡(镇)党委换届等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开展护林防火、旧城改造、城乡园林绿化、公务用车问题治理、“两烟”专卖执法等专项督查;对廉政风险防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农村无序建房和违法加层、整治城乡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重点工作适时督查;开展群众工作及综治维稳工作民情巡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保障基金、资金及救灾救济款安全有效使用情况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土地管理、节能减排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全年共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办40多项450多次,对未按时限完成的74项督查事项进行查办,提醒谈话6人次,督促整改诫勉提醒谈话1人次,约谈15人次,限期整改2次,对6名被免职(责令辞职)问责的干部进行跟踪考察,有力推动了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狠抓作风建设,创优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

以“执行力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以“六治”为抓手,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承诺、驻地企业评议部门,坚持对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项目服务的4个重点部门季度考核测评。审核办理涉企检查事项11项。全面推行政府四项制度,深化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电子监察系统运用,形成以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督、电子评价系统即时评议、举报投诉中心查究问责整体联动的有效监管体系。对政务服务、公车管理、机关干部作风等开展明察暗访5次,发现并及时纠正问题,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决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59件,办结57件,办结率为96.61%。受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5件15人,办结15件15人,结案率为100%。受处分人员中,双开1人、开除党籍6人、党内警告4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人、行政记大过2人。收缴违纪资金23236元。开展受处分人员的跟踪回访教育,为5名行政处分期满的人员办理了行政处分解除手续。先后为13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举报失实问题,对7件轻微违规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保护了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四)坚持纠建并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机制,对38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核减投资节约财政资金699万元;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对25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联合相关部门对137个项目开展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土地管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纠风治乱工作,加大重点部门“暗访突访”力度,清理庆典、研讨会、论坛3项,拟保留2项,取消1项。以“八个百分之百”为重点,继续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对347个竣工和在建、拟建规模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进行自查清理,针对23家单位40个项目存在的104个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五)强化“一岗双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回头看”工作。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384名乡科级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申报。严肃换届纪律,对贯彻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规定的情况进行适时督查,确保了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厉行节约承诺,确保各项控制指标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共查找部门廉政风险点1754条,个人廉政风险点6492条,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认真落实《石林彝族自治县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实行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清理,对其中的11辆问题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编制公开目录及运行流程,实施公开。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纳入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宣传和抓落实的力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勤廉公示,对8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中审计,促进了干部勤政廉政。

(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意识。

组织实施“廉政文化公园”、“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双龙公园被省纪委命名为全省唯一的廉政文化进公园示范点;拍摄《以案说法——探访遗臭碑》教育专题片,并在石林电视台播出。编印《廉政准则学习教育读本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供科级干部学习使用。坚持向科级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和廉政公开信,编印《党风廉政信息》、《石林纪检监察调研》,纪检监察信息和综合宣传稿件被《中国纪检监察信息》、《中国纪检监察报》、《云南纪检监察》各采用1篇。会同财政、农林等部门对全县近2000名村组干部进行了“三资”管理培训。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七)推进改革创新,拓展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一是完成制度创新课题92项,其中20项制度措施及经验做法被中央、省、市多家媒体宣传推广达37次。二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围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石林彝族自治县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党风巡查和专项督查,督促严格执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责任追究办法。三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络站的作用,规范村务监督机构的管理,提高监督水平。四是开展“村(居)务面对面”活动,进一步提高民主议事透明度和群众参与率。五是认真梳理和完善55项防治“小金库”的相关制度,推进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六是搭建阳光平台,建立全省首个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七是加大行政机关行政绩效制度推进工作,对33个部门的61项重点工作实施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行政绩效意识。

(八)注重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

圆满完成县、乡镇纪委换届工作,配齐配强了纪委班子。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及交流力度,选派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三个一”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思想、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纪委办公、办案条件不断改善。县纪委监察局被省纪委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部分党员、干部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敷衍应付、推诿扯皮、执行不力、效率低下;有的脱离群众,本位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不积极作为、不主动作为情况时有发生;农村“三资”管理有待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对新形势下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研究和探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 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全党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了“打造国际旅游胜地和建设滇中经济区的东南新城”的奋斗目标,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对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锻造纯洁、团结、有战斗力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实现县域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改革创新、争创一流,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保障和促进全县“创新推动、奋力跨越,县域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

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纠正乱告状、乱议论、乱上访、造谣惑众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要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加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强化效能监察,加大目标倒逼、责任倒查及领导干部约谈、问责力度,不断完善及时跟进、领导协调、科学运作、常态运行等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把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查处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加大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督查力度,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对产业发展、城乡一体化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外引内培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对《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

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按照大力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的要求,督促全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成为政治坚定、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表率。要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贯彻落实县委开展“四群”教育活动的部署,督促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落实进村住户联系点、定期接访和下访等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大力倡导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严格控制文件数量,讲短话、讲真话、讲管用的话。继续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对遗留和长期重访的信访件,要督促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排查,分类处理,明确责任,限时办结。

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石林彝族自治县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不断创新基层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村务监督机制建设,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全面落实村组“三资”代理监管服务,巩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取得的成果。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结合“四议两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村(居)务面对面”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进国有企业、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监管,完善行业自律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要按照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加强绩效管理,为投资创业和企业发展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在全县开展“狠抓落实年”活动,成立快督快查工作机构,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进行整改;认真治理庸、懒、散、慢问题,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抓落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以行政权力网络运行、联审联批和网上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源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电子监察系统,不断完善政风行风监督体系,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

(三)切实抓好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开展对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办法》及其分工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体系建设的整体推进。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完善跨区域、部门(行业)协作办案机制,提高突破案件能力。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网络举报渠道。加强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持教育、爱护、保护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查办、惩处、打击极少数腐败分子。牢固树立查办案件要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理念,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纪效果。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学习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将廉政文化纳入我县文化建设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重点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工作;指导试点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工作,积极争创省级和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充分利用“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的警示教育。坚持廉政短信、廉政公开信、廉政党课、廉政谈话、廉政知识考试等教育方式,加强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勤廉公示、诫勉谈话等制度,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切实抓好《石林彝族自治县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的落实。进一步改进党风巡查工作,突出巡查重点,强化成果运用。加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联系单位的监督和服务。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强化绩效管理。

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整合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深化投资体制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石政办通〔2011〕10号文件精神,将国有土地及矿产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合法、有序交易,积极探索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有效途径;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深化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开展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等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继续组织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制度创新,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

(四)强化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入推进专项治理。以“八个百分之百”为重点内容,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领域以及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等环节的治理工作,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巩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抓好对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坚决减少公务用车总量,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以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为重点,加强对举办节庆活动、各类纪念活动以及党政机关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对经过批准举办的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厉行节约。继续巩固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治理违规建房、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离)休后从业有关规定。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严厉查处囤地圈地、土地闲置浪费等行为。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做好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

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是坚决防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权益保障等机制。严格纠正在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行为,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等问题,严厉打击参与、纵容和支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行为。二是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着力解决执法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坚决纠正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三是推进基层便民服务。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和为民服务中心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四是着力解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定向监督工作机制,对不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要坚决纠正;对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认真过问;对吃拿卡要等侵犯非公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正之风。

三、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从严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党内“执法机关”、“监督机关”、“职能机关”、“重要机关”、“教育机关”的作用,以务实的作风狠抓落实,以扎实的举措提升效能,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有新举措。

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四群”教育,严格执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认真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始终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反腐倡廉工作全过程。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一手抓惩治腐败、一手抓鼓励干事,紧紧抓住跨越发展这个关键,主动服务、及时跟进、切实保障。延伸纪检监察工作为经济社会服务的领域,贴近基层、贴近企业、贴近社会、贴近群众,统筹运用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党风巡查、问责、办案等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的问题,为改革发展清除障碍,提供保障,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问题。

(二)要大力发扬优良作风,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树立不落实也是违纪的观念,大力倡导崇尚实干、不图虚名,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良好作风,把时间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扎扎实实做好打基础、管根本、利长远的事。要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着力改变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运用等问题,进一步将现代信息技术有机融入防治腐败全过程。要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使反腐倡廉教育延伸内涵、更具说服力,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更具约束力,监督机制逐步健全、更具制衡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拓展、更具推动力,纠风工作深入开展、更具矫正力,惩处力度继续加大、更具威慑力。要大力发扬争比进位、开拓创新的精神,以争先的目标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勇于突破、敢为人先,敢向高的攀、敢同强的争、敢与好的比,把每一项工作都做细、做实、做出成绩;以进位的标准作为工作的着眼点,盯住榜样找差距、对照先进学经验,使每一项工作都精益求精,争创一流;以创新的举措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一手抓继承发扬,一手抓创新突破,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三)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在机关形象上有新风貌。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防止和纠正作风不正、行为失范、言论不当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干部选拔、轮岗、交流力度,选派优秀干部到其它部门任职。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把好选人用人关,不断改善队伍结构,推进专业化建设,注重在招商引资一线锻炼干部,不断增强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完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统一管理,积极探索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开展纪检监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培训,着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尺度,严格执纪执法,正确区分创新实践中的新事物与违纪违法的界限、先行先试中因缺乏经验出现失误与违纪违规的界限、依法反映问题与诬告陷害的界限,努力营造凝心聚力、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纯洁性,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恪尽职守、埋头苦干,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为县域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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