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林县监察委员会

石林县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30 15:37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建设美丽石林幸福彝乡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周美英

(2013年2月6日)


同志们: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要求,总结201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3年反腐倡廉任务。县委常委会对这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审议了这个报告,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 顽强拼搏、创新突破,2012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大监察、督查、巡查力度,对全县96个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对其中5个项目实施挂牌督办;对园区建设、工业突破、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开展森林防火、抗旱救灾、旧城改造、整治农村无序建房和违法加层等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对未按时限完成的49项督查事项进行查办, 5家牵头责任单位作了表态发言。问责3起15人,其中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问责5人,责成问责10人,对5名被问责干部进行了跟踪考察。提醒谈话1人,限期整改1人。

(二)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明显优化

以“狠抓落实年”活动为抓手,全力提升软环境。狠抓作风建设,出台了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三十条和机关工作作风、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等制度。持续开展驻地企业评议部门、四部门季度测评及“5+1”测评,及时通报评议和测评结果。制定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责任倒查办法和工作落实不力责任追究办法。开展政务服务、作风建设、公务用车管理等明查暗访9次,发现并及时纠正存在问题10个。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对石林电视台《舆论监督岗》曝光情况进行监督整改。深化政务公开,建成重大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强化电子监察系统运用,全面推行政府四项制度建设。

(三)违纪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查处

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62件,办结60件,办结率为96.77%;党政纪立案18件,办结18件,处分18人。其中:“双开”1人、开除党籍6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4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行政开除1人,行政记过1人。对11名受党纪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为1名留党察看处分期满的党员恢复了党员权利,为3名行政处分期满的人员办理了行政处分解除手续。为6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举报失实问题。

(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实施“校财局管”,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专款专用。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认真落实医疗收费价格公示、药品集中采购等制度。认真办理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投诉举报。对全县17个公墓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下发整改通知7份。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制度体系,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和诚信体系,督促相关单位发布工程建设信息236条。

(五)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

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勤政廉政公示及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成农村“三资”管理监控网络系统,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认真落实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办法。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并延伸到村(组)干部。聘请5名县级老领导为新一轮党风巡查员,将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惩防体系建设等纳入巡查内容。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对14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16项。

(六)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

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政文化进公园项目,县法院被命名为市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县检察院被命名为市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118个单位6287名党员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成功承办了全市党务公开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现场推进会。建立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制度,组织18家单位352名党员领导干部旁听了5件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开展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任前廉政谈话;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廉政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展播活动;做好舆情搜集上报并及时发布网络评论文章;发送廉政短信28条15425人次,印发科级干部公开信4封1731人次;及时采编、上报纪检监察信息307篇,分别被中央、省、市纪委采用7篇、36篇和64篇。

(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测试和体能训练。配齐党风室、纠风室主任和五个监察分局长。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每个乡镇(街道)新增2名专职纪检干部,进一步改善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办公、办案条件,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在全县行政村(社区)建立了村级纪检监督小组,配齐了93名小组长,组织全员业务培训,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补贴,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八)“四群”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县纪委监察局为叠水、板桥两个村委会筹集抗旱资金1.25万元;为叠水村委会争取活动室建设、小学厨房改造、1300余米进村道路硬化、大麦地和中村自来水管道建设以及秧田冲村人饮应急工程变压器改造等资金155万元;追缴秧田冲村小组干部侵占沼气池建设押金及核桃产业种植补助资金4.61万元,返还给农户;协调清理黑龙潭水库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2000多立方米渣土,解决板桥村委会5个村民小组37户农户农田复耕问题。

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县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村(居)务面对面”等举措得到了中央、省、市纪委的肯定,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建设经验被省市纪委借鉴,我县被评为“2012年度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先进单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监督机制和预防手段还不健全,揭露和查处难度大;在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征地拆迁、“三资”管理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精神懈怠、作风不实、怕担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等现象依然存在;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抓个案、抓典型”的力度还需加大。

二、 适应新形势、结合新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党的十八大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求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党章。这些都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清当前反腐倡廉的总体态势,坚持以人为本,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具体行动,细化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以加强对权力的运行和监督为重点拓展预防腐败领域,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对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着力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为建设美丽石林幸福彝乡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决维护党章,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遵守和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全县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认真学习党章和严格遵守党章,切实按照党章赋予纪委的三项职责和五项经常性任务,督促广大党员对照党章规定,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要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加强对党组织、党员遵守和执行党章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党章规定什么就坚决维护什么、党章禁止什么就坚决纠正什么。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纪检监察系统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日常检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重大项目电子监察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33553”发展战略和转型、扩城、育人、修路、种树、富民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加大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耕地保护、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组织协调,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强化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大目标倒逼、责任倒查及领导干部约谈、问责力度,抓个案、抓典型,严肃查处作风不实、落实不畅、效率不高、发展不力的人和事,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县委、县政府政令畅通,促进工作落实。

(二)切实改进作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大力改进工作作风。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治、重团结、扬民主、转作风、改文风、保廉洁”。调查研究不走过场,多深入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听真话、察实情;不走形式,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减轻基层负担。严格清理、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讲短话、讲真话、讲实话、讲贴近群众解决问题的话,会务安排要简朴。精简文件和简报,确保文件的总量、篇幅“双下降”。全县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要按照市委的部署,在全县开展“作风转变年”和“服务改进年”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的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抓实,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细化监督检查办法,一月一查、一季一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坚持群众路线。要把“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全县“四群”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大下访、约访和巡访力度,积极推广四级联动协作、领导包案等有效做法和经验,切实解决基层和群众的实际问题。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现场会办、现场审批,解决项目建设审批难、落地难、用地难、融资难、配套难、协调难等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大力整治“庸懒散奢”等突出问题。改进民主评议方法,通过问卷测评、网上测评、定向测评、电话调查、集中评议等方式,切实做到“群众说好才算好”。

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送礼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等名义变相旅游。继续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禁止违反规定构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

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狠刹公款吃喝风、拜年送礼风、滥发钱物风、铺张浪费风、用车攀比风、跑官拉票风等不正之风。继续纠正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务员选调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方面不正之风。纠正涉农乱收费、教育乱收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侵害农民土地权益和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集中开展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公务用车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和违反农村“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和完善村级纪检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小组的作用。继续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勤廉公示,充实完善“村(居)务面对面”活动内容,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风险防控措施,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反腐倡廉建设有效途径和方法,大力推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三)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凡是有群众举报的,都要及时受理;凡是有具体线索的,都要认真核查;凡是违反党纪国法的,都要严肃处理。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提高案件初核、调查取证、定性定案的能力,狠抓县乡纪委自办案件。

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网络信访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和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强化执纪执法机关办案协作配合。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办案工作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办案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强化预防腐败措施,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的要求,抓住任务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坚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切实抓好《石林彝族自治县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的落实,促成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资源密集领域的监督。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发放、赠送和收受“红包”,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抽查核实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要求,建立健全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汇报同级党委班子及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的制度。加强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负责、联系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搭建公开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诉求的网络平台。进一步发挥巡查制度的监督作用,注重巡查结果运用。加大各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增强公开的实效性和常态化。拓展领导干部勤廉公示征求意见渠道,让群众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削减、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深入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建成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的效率和透明度。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制度+科技融入文化”工作模式,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切实把重大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党风廉政测评系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控网络系统运用于权力监督、资金监管、行政审批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网络信访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完善制度为主线,建立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上下联动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大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力度。坚持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和廉政公开信。继续组织领导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到法院旁听典型案件审理,开展廉政作品创作、廉政歌曲传唱和反腐倡廉专题讲座等活动。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廉政谈话等制度。开展“廉洁机关”、“廉洁社区”、“廉洁村镇”建设活动。力争将法院廉政文化进机关、县一中廉政文化进校园打造成省级示范点,县警示教育基地打造成全国检察系统示范基地。

三、 着眼新任务、拿出新举措,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大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打牢工作基础

巩固县乡村三级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成果,完善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纪(工)委议事决策、监督检查、案件查处、信访件办理等工作程序,加强干部管理和考核机制建设,确保乡镇(街道)纪(工)委全面正确履行各项职责。加强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建设,探索对农村基层从事公务活动人员实施有效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把好入口,畅通出口,积极从其他部门和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推荐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系统外交流任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提升队伍素质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凡是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全体党员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明令禁止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不做,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县纪委常委会要做加强自身建设的表率,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带头学习,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规办事;带头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带头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抓住能力建设这个关键,注重学习培训,增强综合素质,既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又全力维护改革发展大局,提高主动融入、服务中心、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深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四群”教育

严格执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认真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和呼声,面对面,心连心、手拉手、实打实在一线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把促进发展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贴近基层、贴近企业、贴近社会、贴近群众,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自觉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造就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新的起点责任重大,新的形势任务艰巨,新的要求时不我待,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建设美丽石林幸福彝乡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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