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初心 勇担使命
为推进石林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0日)
张 晖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及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县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门进行了研究,梁崑书记刚才作了讲话,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石林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全年工作主线,县纪委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7次,召开常委会13次,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主题主线,组织专题学习5次,围绕3个方面8个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整改落实,推进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等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加强对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监督执纪,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2个,党纪政务处分9人、问责13人。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30批4425人次。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8个,处理1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批5起10人次。
(二)坚守执纪为民,维护群众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扣腐败、作风、履责问题,实行县、乡、村、组“四级联动”,落实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五项工作机制,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2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问责25人、批评教育86人,通报曝光10批24人次。集中整治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6个,党纪政务处分16人、问责5人、组织处理1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建立组织领导、协同办案、线索研判、直查快处、督查督办、举报奖励、防范预警七项工作机制,受理处置问题线索112件,立案审查调查54人、问责54人、责任提醒谈话28人。
(三)聚焦监督职责,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加强纪律监督,查处违反政治纪律3人、组织纪律5人、廉洁纪律25人、群众纪律5人、工作纪律48人。加强监察监督,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政务处分12人,问责28人。加强派驻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哨兵”和“探头”作用,发现问题30个,立案12件、问责16人。加强巡察监督,建立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机制,组建12个巡察组对31家单位开展三轮巡察,发现问题310个、问题线索29件、提出意见建议82条。创新监督方式,围绕实现“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精准监督,建立 “单元制”监督、“蹲点式”监督、“体验式”监督等机制;围绕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建立县、乡、村三级廉政谈心室和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工作预警通知书“一室三书”制度,开展谈心谈话2000余人次,发出“三书”82份。
(四)坚持纠建并举,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开展明察暗访11次,发现问题58个,提出整改意见35条,党纪政务处分5人、问责处理5人、组织处理3人、责任提醒谈话8人,通报曝光6批21人次。开展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和“天价烟”背后的“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5个,组织处理1人、责任提醒谈话5人。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治理,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3人。大力整治“打盹型”“木偶型”“太极型”“比划型”“说唱型”干部,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82个,问责131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施《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容错纠错办法》《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暂行办法》,大力整治乱议论、乱告状、乱上访现象,为50名干部澄清了举报失实问题。
(五)坚决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削存量遏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10件,同比增长267.88%;处置问题线索217件,同比增长66.92%;立案96件,同比增长11.63%;结案88件,同比增长10%;处分107人,同比增长37.18%。启动监察调查33件40人,使用调查措施1792次,其中使用谈话849次,讯问86次,询问200次,查询247次,调取374次,扣押17次,鉴定9次,留置10人。严肃查处了西北社区村组干部骗取拆迁补偿款572万元案、县疾控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251万元案、县人民医院原院长杜鹏收受医疗设备供应商27万元案,潘云华违规当选社区主任、违规经营盛源屠宰场案,谢泽云监外执行期间组织黑社会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震慑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把安全作为审查调查的“第一工程”和“生命线”,加强留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组建专业留置看护队伍,严格执行“走读式”谈话、留置调查管理规定,开展办案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实现案件查办零事故。
(六)推进体制改革,提升治理效能。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出台深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效能,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向7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配备干部21人,聘任村(社区)监察联络员93名,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深化巡察机构改革,出台《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建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等机制,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纪检铁军。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强化政治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合格、过得硬,思想上清醒、有定力,工作上有为、敢担当,廉洁上自觉、当标杆。强化能力建设,落实全员培训要求,举办2期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异地业务培训班、6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干部培训课程光盘业务培训班,举办村监委主任、监察联络员培训班,大力开展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强化作风建设,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开展经常性的纪律规矩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严防“灯下黑”。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件,问责2人、函询2人、责任提醒谈话6人。
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县纪委县监委继2017年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018年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后,2019年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纪检监察信息、反腐倡廉宣传报道等各项工作,均排名全市前列。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少数党组织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深、重视不够,责任履行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二是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监督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强化日常监督、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等方面还缺乏有效手段;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作风建设仍需持续强化;四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依然存在;五是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一些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六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和政策水平不高,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想监督。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要持续推动石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永葆生机和活力;必须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石林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践行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始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最根本最重要的初心使命就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云南烟茶玉矿等特色资源领域、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检验,组织专门力量,统筹推进落实。在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中,对涉及的问题优先办理,具备条件的提级直查直办。针对特色资源领域正风反腐工作特点,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主体责任会同监督机制、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开展纵横结合的联合整治。
(二)把握职责定位,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
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监督的根本和核心,紧扣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围绕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对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石林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各项目标任务的监督检查,做到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重大项目推进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重大财政资金流向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完善监督体系。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深化纪检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对下级纪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建立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协作机制,健全派驻机构定性定量结合的考核办法,全面激活监督功能,打造“不走的巡察组”,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县委巡察全覆盖,加强上下联动,推动县委巡察与派驻监督、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协同并进,向村居延伸。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立足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重点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监督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科学合理配置权力,深入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做实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完善和运用好“面询”、“蹲点式”调研、“单元制监督”“体验式监督”等方式,主动延伸触角,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让权力在监督下规范运行。
(三)全力维护民利,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盘点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加大直查直办力度,涉及党政“一把手”问题线索一律提级办理。坚持和完善“一年两例会”“月通报、季分析”、约谈纪委书记等制度,压实监督责任。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交办件办理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整改成果促进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边打边治边建,健全长效机制。围绕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盯人防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治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运用“六个一批”方式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解决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和缠访滥访等突出问题。
(四)推进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反面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搞违规收送、占用、经营问题以及利用公共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坚决斩断利益链条。坚守重要节点,紧盯国有企事业单位、乡村基层等,强化交叉式、推磨式、飞行点穴式、联动媒体监督等检查方式的运用,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严防“四风”反弹。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对自身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督促其自我揭短亮丑、主动整改落实。
大力提振干部精气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执行县委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容错纠错办法,既坚决整治工作作风懒散、担当精神不足、履职不尽责、当官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又科学区分为公为私、无禁有禁、无意有意的界限,全面辩证地看待失误,树立鲜明的干事导向。严肃查处“乱议论、乱告状、乱上访”行为,推动形成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抵制歪风邪气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防止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
(五)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把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的预期作为正风反腐第一位的任务,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继续严惩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严惩攀附贴附、团团伙伙、钻圈子、爬山头,严惩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严惩重点领域权钱交易、“靠山吃山”,严惩在本地本系统关系盘根错节、利益输送、政商不清等行为。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止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做深办案“后半篇文章”,每查办一起重大典型案件,都要认真剖析案发地(单位)政治生态,督促以案为鉴,全面整改。针对案件反映出的问题,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强化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加强与检察、市场监督管理、国资等部门的协作,探索建立预防职务违法犯罪有效机制。从秦光荣案件中汲取教训,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政商交往行为准则,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创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资源性领域经济活动报告报备等制度规定。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开展清廉文化艺术作品创作,打造具有石林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广泛开展群众性清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家风教育,把清正廉洁的理念和措施覆盖到各行各业,推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和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关怀,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将家风建设情况列入述责述廉内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指导。
(六)强化自身建设,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突出政治建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将“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
抓好能力建设。组织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强化“工作复盘”、业务实用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监督能手、办案能手。加大干部在系统内外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注重引进法律、财政、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的常态化机制,推行干部家访制度,加强对干部的人文关怀和沟通交流,创建积极健康、团结奋进的机关文化,促使干部职工安心安身安业,营造创先争优的干事创业氛围。
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职业养成和作风养成,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养成勤奋敬业的良好习惯,培养严谨、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线索集中管理和打听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确保审查调查权力不被滥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对下级纪委工作和班子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监督。强化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厉问责,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初心,勇担使命,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石林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