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富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富民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同时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落实省、市委、县委的有关决定。
(二)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履行监督、执纪、调查职责,负责检查和处理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违纪党员的处分,或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关管辖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五)对全县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做好党的纪律检查、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现派驻监督、监察全覆盖。
(七)县委巡察办及巡察组设在县纪委,负责组织全县巡察工作。
(八)承办上级纪委、监察委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纪委县监察委内设科室有13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另外设置5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县委巡察办,3个县委巡察组,由县委巡察办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及省、市纪委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部署,聚焦中心工作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深化源头治腐工作,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山水园林卫星城、打造昆明最美后花园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抓好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在完善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清单、问责清单,持续推进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着力解决责任虚化空转问题。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和巡察检查的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解决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切实强化责任追究。强化新《条例》的学习实践运用,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敢于碰硬、敢于问责。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制度,使问责和曝光成为常态。三是注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章规定的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加强县纪委对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的领导,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的领导,督促各级纪委持续深化“三转”,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勇于监督、秉公执纪。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持续改进作风。以“学、比、赶、超”的劲头,持续改进作风。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发挥好作风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带领全县干部群众撸起袖子加油干、卷起裤腿往前冲,从严锤炼好作风,从实提振精气神。进一步运用防错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党员干部争先创优、干事创业,切实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为推进富民改革发展发挥最大效应。二是着力纠正 “四风”。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在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从严执纪,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行全县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全面禁酒。严肃查处涉企违法违规收费,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庸懒散”,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动社会风气向善向好。三是增强群众感情教育。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根本,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党员和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三)强化扶贫领域执纪,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一是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纪律作风等问题,深入持久地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在扶贫领域中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把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紧盯群众通过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督察督办,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二是落实扶贫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落实好问题排查机制,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能力。落实好线索移交机制,加强工作对接和问题移交。落实好线索处置机制,进一步健全直查快办工作制度,上级纪委直接查办基层单位失职失责、贪污挪用等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好问责追责机制,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失职失责导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责任。落实好报告通报机制,坚持“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完善“五级联动”信息化平台,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对脱贫攻坚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失职渎职的单位,严肃追泽文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四)持续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全覆盖
一是深入推动衔接融合。继续加强政治业务培训,合理科学调配各方力量,进一步充实专业人员,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强弱项、补短板、提能力,有效推动理念、思想、业务、作风、文化深度融合。二是充分探索实践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实施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努力实现“1 1>2”的效果。三是严格执行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实行监督、审查、案管、审理相对分离,规范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严格线索处置、案件调查、涉案款物管理、处置执行等程序审批,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四是强化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认真履行好县委《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明确的五项工作职能,发挥好“探头”作用。紧跟县委和县纪委的部署要求,推动“纪委干什么,派驻机构就干什么”,坚决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将进一步构建制度健全、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线索管理、初查初核、工作纪律及执纪审查等方面的制度,依纪依规开展派驻监督工作。五是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巡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五)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一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物资采购、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转变执纪执法理念、创新执纪执法手段,持续释放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深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和氛围。二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法律就立即严肃处理。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坚持和落实各级党委班子成员与所分管党员干部谈话等制度,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在谈话函询上深化,严格谈话函询标准,改进谈话函询方式,发挥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和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三是不断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建立健全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信访举报工作,加强检举举报平台建设,认真排查处置问题线索,提高分析研判质量。做好审理工作,把握好执纪审查证据标准、性质认定、行为分类和纪法衔接等问题,履行好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深刻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查找问题症结,堵塞监管漏洞。在县委党校开设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课程,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六)强化自身队伍建设,努力锻造过硬的执纪铁军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纪检监督网络体系,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档案和纪检监察后备干部库,统筹选拔使用,加大交流力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二是锤炼能力品行。健全完善常态学习机制,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实干担当的表率、干净干事的表率,学用合一、知行合一,切实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基层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挂职锻炼和轮岗调训,不断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心存敬畏和戒惧,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把执纪执法的权力晒在阳光下,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用铁的纪律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 60人(县纪委机关编制数为42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行政工勤2人;县委巡察办人员编制数为3人;县委巡察组人员编制数为9人;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人员编制数为16人,均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7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0.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70.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0.3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0.32万元(本级财力870.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0.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7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11-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654.7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的工资及公务交通补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务用车及执行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公用经费。
2. 201-11-9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特定业务工作。
3.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4.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纳。
5.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6.7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6.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5.2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70.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62.9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0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2.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662.9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9.6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三公”经费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8个,采购预算资金170.47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中国共产党富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基本支出870.32万元,与上年840.6对比增加29.7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因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增加派驻纪检组和转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增加。
2.政策性工资调整,工资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中国共产党富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0万元,本部门2019年无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2、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中国共产党富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14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富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初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8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富政通〔2017〕13号),认真对照绩效考核目标,不断增强绩效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1.基础工作管理方面
领导非常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年初和年中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明确按照绩效目标设定、实施推进和自评总结三个步骤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同时,明确了经费使用部门职责和领导责任,各部门各负其责,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根据职能职责和项目资金支出特点,建立了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个性指标体系。2019年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 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单位在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时,对各项绩效目标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审核,确保申报的绩效目标符合实际,并全面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
3. 绩效评价方面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富民县纪委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县财政局要求,结合纪委实际工作,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基本支出预算是人头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是本单位为完成各项目标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费用,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2.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9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0.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19年全年共计预算支出870.32万元。
(2)本部门2019年无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绩效,故附件1-11表《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1-12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公开。
附件:1. 富民县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富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124001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