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机构:具体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3个县委巡察组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县委巡察办承担县委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责和市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职责。
具体职责: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拟订巡察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安排落实巡察任务;对市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和新闻宣传工作;办理市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委巡察组主要职责:县委巡察组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县委授权和安排开展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