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机关;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是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县纪委、县监察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2019年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党内政治生态实现根本好转,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寻甸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职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协助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决落实政治责任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大局高度来部署,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15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例会学习27次。建立并完善学习常态化制度,利用每两周一次例会,把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及党中央、省市重要文件列入重点学习内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素养有效提升,政治能力进一步增强。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县纪委监委班子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专题辅导、研讨交流、讲授专题党课、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引为镜鉴。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报告8份,分别到挂钩联系点讲授专题党课9人次;抽调16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县委主题教育指导组,对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程指导、审核把关和近距离监督检查,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认真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把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作为衡量主题教育成果的标准,查摆、检视并整改问题118个。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初心使命更加坚定。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六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巡察工作要求,通过查阅台账、问卷调查、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开展3轮政治巡察,组建巡察组16个,巡察18家单位党组织、36个村(社区)党组织,发现问题333个,提出意见建议118条,第七轮、第八轮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188个,整改率95.43 %,制定整改措施443条,建立健全制度105项。移交问题线索69件,办结22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清退违规资金260余万元,巡察利剑威力得以充分彰显。
(二)做实监督职责,持续改进干部作风
细化日常监督。制定《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工作实施细则》,通过不定期监督检查、参加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深化“单元制”监督,组建4个单元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和检查“回头看”等方式,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力度,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发现问题线索18个,移交责任单位完成整改,有效破解了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加强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注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县共开展谈话函询82人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1524人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化廉政审查,严把选人用人、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政治关、廉洁关,回复廉政审查意见1012人次,对政治上有问题、廉洁上有硬伤的进行了一票否决。全县干部职工廉政思想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显著增强。
深化专项纪律监督。采取交叉检查、重点抽查、机动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纪律监督检查21次。其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21个,处理27人;排查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纪律作风方面问题12个,处理13人;查处扫黑除恶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8个,处理8人。开展国卫复审及市容环境整治提升监督检查工作,下发督查通报23期,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248个。
(三)强化审查调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及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工程招投标、重大资金项目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严重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行为,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果断查处“蝇贪”“蚁贪”等群众身边腐败案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4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82件,同比上升29%;党纪政务立案81件,同比上升9.5%;党纪政务处分106人,同比上升71%,其中,开除党籍46人,政务撤职4人,开除公职5人;问责51件66人;监察调查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1件17人,法院已判决9件15人;通过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共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反腐震慑作用不断彰显,人民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严把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对案件审查调查的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提前介入审查调查,认真审理把关。对符合审理条件的案件按程序审批受理;对不符合的列出补查清单,发出建议书,由承办部门补查补齐相关材料。审理退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案件4件,责成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重新处理处置意见不恰当案件3件。
强化审查调查安全。规范使用审查调查措施1191次,其中,谈话607次,询问178次,讯问129次,查询109次,调取136次,查封2次,扣押14次,搜查7次,鉴定4次,留置5次;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推进审查调查硬件设施规范化建设,办案区及县乡两级群众来访接待室建成并投入使用;组建安全工作队伍,不断完善留置看护工作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审查调查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突出检查问效,力促脱贫质量提升
强化重点问题纠治。组织全县16个乡镇(街道)、38家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梳理扶贫领域工作清单,围绕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倒查扶贫工作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发现并整改问题28个。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对7个乡镇(街道)、18家县直单位开展2轮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拨付率低、财务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料不齐全等方面问题23个,对市纪委扶贫领域交叉检查反馈的34个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进行了整改。
落实“五项工作机制”。通过召开推进会、实地督查、约谈提醒、通报排名等方式,持续推进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工作机制的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148个,处置办结147个,累计处理131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5人,问责17人,约谈79人,通报曝光18起27人。
抓实巡视整改。根据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8个方面问题,加强对整改责任单位的日常监督,对未整改到位问题持续跟踪督办。目前,全县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查找的19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同时,县纪委监委对照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7条,并认真进行整改。
(五)主动担当作为,强力推进“打伞破网”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知识测试、张贴宣传画、现场宣讲、民意调查以及通过“清风寻甸”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和相关知识等方式进行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打伞破网”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开展问题线索 “大起底”“回头看”,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件、审结案件和政法机关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以及重点行业部门排查的案件线索进行深挖彻查,落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快速处置机制,发出督办通知40份、移送函9份、协查函10份。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项工作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5个案件核查组开展工作,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交办的9件线索全部办结,党纪政务处分2人,问责6人;立案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件,党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部门和人员的追责问责力度,查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39个,处分、问责、约谈41人。
(六)强化教育引导,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抓实纪律教育。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党纪党规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总支(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宣讲党纪党规并进行交流研讨。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派驻纪检组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深入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巡回宣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52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8000余人次。组织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共6000余人,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考试,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警示教育。选取潘崇雄滥用职权、受贿案和杨丽芬贪污、挪用公款案等27个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制作展板35块,对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改版升级。组织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公安局长的两面人生》《织网者终自缚 入网者必自毁》两部警示教育片,形成了强力震慑。借助“互联网+”优势助力警示教育宣传,构建警示教育“微平台”,公开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违法典型案例35批70起106人,扩大了警示教育覆盖面,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强化宣传引导。筛选87幅廉政文化作品参加省市廉政文化长廊活动;围绕反腐倡廉主题,及时通过“清风寻甸”微信公众号发布廉政知识、相关文件及警示案例,积极向中央省市媒体投稿并被采用400余篇,其中,中央级媒体采用6篇,省级媒体采用99篇,市级媒体采用300余篇,倡导清正廉洁价值观,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
(七)深化体制改革,着力强化自身建设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标准、程序组织实施。依法向各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设立监察室主任、副主任、监察专员,并对监察对象、监察职能、监察权限予以明确。16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挂牌成立,48名监察人员全部到位,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组织9人次到省外异地培训学习,选派6人次到省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抽调14名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实践学习,采用每周一课形式,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技能更加熟练,能力水平明显提升。拓宽干部使用渠道,加大交流力度,进一步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新招录公务员4名,选调干部3名,交流使用科级干部28人,提拔4人,队伍整体活力显著增强。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10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因我县离退休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退休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故离退休人数为“0”)。2019年末我单位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2,073.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3.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04.52万元(2018年总收入1768.99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及工作需要年中预算调整资金比上年增加17.21%。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2,06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2.54万元,占总支出的99.23%;项目支出15.97万元,占总支出的0.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14.52万元,增幅为17.93%,增加原因为机构改革内设科室及人员增加,相应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2.54万元。(2018年机构运转日常支出1753.99万元,与2018年相比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日常运转经费增加298.55万元,增加17.02%)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2018年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大案要案办案经费相关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8.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3%。与上年对比增加299.52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8.9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相应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1%。主要用于2011101-行政运行1823.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9.89万元,商品和劳务支出29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万元,资本性支出89.11万元; 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15.97万元,主要用于大案要案办案经费支出;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1.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维护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86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86万元。
3. 住房保障(类)支出7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73.44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2万元,支出决算为34.74万元,完成预算的84.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9万元,完成预算的8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4万元,完成预算的75.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提高节约意识,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0.75万元,下降37.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95万元,下降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5.8万元,下降32.8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与2018年相比车辆购置经费减少19.98万元,脱贫攻坚上级检查督促工作量减少公务接待减少,故“三公经费”相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9万元,占65.91%;公务接待费支出11.84万元,占34.0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1.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及其他相关部门纪检办案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万元,减少2.7%,主要原因为办公设备购置较上年减少及“三公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办案经费、巡察经费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60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4.39万元,固定资产299.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6.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41.0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93.96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6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05. 5 | 464. 39 | 299. 86 | 0 | 78. 23 | 0 | 221. 63 | 0 | 0 | 0. 6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
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