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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第三巡察组向寻甸城投集团巡察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0-10-29 12:57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28日至8月6日,十二届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寻甸城投集团开展了政治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及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开展巡察工作。9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寻甸城投集团反馈巡察情况。副县长马加斌同志出席并就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王加富同志代表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寻甸城投集团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熊云良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会前,县委巡察办主任梅所宏同志向熊云良同志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何健升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加富同志向熊云良同志反馈了巡察情况。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问题:1.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集团党的领导缺失,组织构架不完整,机构不健全,班子配备不合理;管理体系不健全,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职不到位;“四个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布署不到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决心不够、办法不多;开发建设项目缺乏统筹管理机制,存在管理漏洞;集团债务风险较大,公司职能职责不清,3家子公司仍未开展业务;集团内部管理不到位,制度机制缺位;国有资产注入划转工作不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龙泉公司安于现状,裹足不前。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财务管理不严不实;违规消费,存在廉洁风险;核销费用不规范;项目管理不规范。3.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差距大;基层党的建设工作薄弱;选人用人混乱。

整改意见: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统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学习习近平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集团制度建设,优化部门职责职能设置,整合集团资源配置,加强对子公司、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增强班子凝聚力、团结力和向心力,规范工作人员招聘录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四种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统筹推进解决凤梧佳苑、龙华家园、奥城新天地和金水湾4个小区的历史遗留问题确保集团良性发展,有效化解风险矛盾;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研究工作,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优化成本管控,严格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管理办法》进行总承包工程管理工作。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加强对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环节、招投标环节、合同签订环节、工程建设环节、竣工结算环节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加强集团内部建设和风险管控研究工作,优化子公司设置,加强合同签订风险管控,提高化解债务风险能力;加强员工管理工作,培育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完善员工考核激励机制,营造人人干事的工作氛围;严格落实集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各子公司财务平台统一建设,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规范接待事项和财务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集团借贷款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廉洁风险;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支部建设,按期组织支部换届工作,规范党支部工作和党员档案材料管理;规范集团人事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按程序选拔任用,增加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和公开度,规范用工管理工作;加强管党治党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党的领导地位。

整改要求:副县长马加斌强调:要坚持政治站位抓整改,坚持担当尽责抓整改,坚持推动工作抓整改,坚持从严从实抓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成效,做到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党的主体责任相结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作风建设相结合。

负责人表态:熊云良同志表示,县委巡察组对寻甸城投集团进行政治巡察,是对寻甸城投集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寻甸城投集团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1.提高站位、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集团将正视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切实把加强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检验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2.聚焦问题、落实责任,纵深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集团将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问题整改职责、任务目标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的时限。建立并实施“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列出整改任务清单并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3.抓好落实,强化引领,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时间效率,加大工作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快启动、快见效。要把整改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部门、个人的完成时限,确保把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

副县长马加斌同志,县委巡察办主任梅所宏同志,县委第三巡察组长王加富同志,副组长陈东茶同志,寻甸城投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寻甸城投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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