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寻甸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寻纪发〔2020〕1号
关于印发中共寻甸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纪委(纪工委),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机关各室(部):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月6日召开。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郭松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书面作了题为《围绕中心工作 忠诚履行职责 深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报告。现将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7日
围绕中心工作 忠诚履行职责
深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6日)
郭 松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将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寻甸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职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协助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决落实政治责任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大局高度来部署,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15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例会学习27次。建立并完善学习常态化制度,利用每两周一次例会,把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及党中央、省市重要文件列入重点学习内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素养有效提升,政治能力进一步增强。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县纪委监委班子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专题辅导、研讨交流、讲授专题党课、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引为镜鉴。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报告8份,分别到挂钩联系点讲授专题党课9人次;抽调16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县委主题教育指导组,对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程指导、审核把关和近距离监督检查,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认真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把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作为衡量主题教育成果的标准,查摆、检视并整改问题118个。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初心使命更加坚定。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六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巡察工作要求,通过查阅台账、问卷调查、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开展3轮政治巡察,组建巡察组16个,巡察18家单位党组织、36个村(社区)党组织,发现问题333个,提出意见建议118条,第七轮、第八轮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188个,整改率95.43 %,制定整改措施443条,建立健全制度105项。移交问题线索69件,办结22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清退违规资金260余万元,巡察利剑威力得以充分彰显。
(二)做实监督职责,持续改进干部作风
细化日常监督。制定《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工作实施细则》,通过不定期监督检查、参加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深化“单元制”监督,组建4个单元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和检查“回头看”等方式,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力度,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发现问题线索18个,移交责任单位完成整改,有效破解了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加强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注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县共开展谈话函询82人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1524人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化廉政审查,严把选人用人、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政治关、廉洁关,回复廉政审查意见1012人次,对政治上有问题、廉洁上有硬伤的进行了一票否决。全县干部职工廉政思想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显著增强。
深化专项纪律监督。采取交叉检查、重点抽查、机动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纪律监督检查21次。其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21个,处理27人;排查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纪律作风方面问题12个,处理13人;查处扫黑除恶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8个,处理8人。开展国卫复审及市容环境整治提升监督检查工作,下发督查通报23期,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248个。
(三)强化审查调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及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工程招投标、重大资金项目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严重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行为,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果断查处“蝇贪”“蚁贪”等群众身边腐败案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4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82件,同比上升29%;党纪政务立案81件,同比上升9.5%;党纪政务处分106人,同比上升71%,其中,开除党籍46人,政务撤职4人,开除公职5人;问责51件66人;监察调查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1件17人,法院已判决9件15人;通过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共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反腐震慑作用不断彰显,人民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严把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对案件审查调查的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提前介入审查调查,认真审理把关。对符合审理条件的案件按程序审批受理;对不符合的列出补查清单,发出建议书,由承办部门补查补齐相关材料。审理退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案件4件,责成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重新处理处置意见不恰当案件3件。
强化审查调查安全。规范使用审查调查措施1191次,其中,谈话607次,询问178次,讯问129次,查询109次,调取136次,查封2次,扣押14次,搜查7次,鉴定4次,留置5次;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推进审查调查硬件设施规范化建设,办案区及县乡两级群众来访接待室建成并投入使用;组建安全工作队伍,不断完善留置看护工作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审查调查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突出检查问效,力促脱贫质量提升
强化重点问题纠治。组织全县16个乡镇(街道)、38家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梳理扶贫领域工作清单,围绕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倒查扶贫工作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发现并整改问题28个。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对7个乡镇(街道)、18家县直单位开展2轮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拨付率低、财务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料不齐全等方面问题23个,对市纪委扶贫领域交叉检查反馈的34个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进行了整改。
落实“五项工作机制”。通过召开推进会、实地督查、约谈提醒、通报排名等方式,持续推进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工作机制的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148个,处置办结147个,累计处理131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5人,问责17人,约谈79人,通报曝光18起27人。
抓实巡视整改。根据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8个方面问题,加强对整改责任单位的日常监督,对未整改到位问题持续跟踪督办。目前,全县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查找的19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同时,县纪委监委对照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7条,并认真进行整改。
(五)主动担当作为,强力推进“打伞破网”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知识测试、张贴宣传画、现场宣讲、民意调查以及通过“清风寻甸”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和相关知识等方式进行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打伞破网”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开展问题线索 “大起底”“回头看”,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件、审结案件和政法机关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以及重点行业部门排查的案件线索进行深挖彻查,落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快速处置机制,发出督办通知40份、移送函9份、协查函10份。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项工作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5个案件核查组开展工作,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交办的9件线索全部办结,党纪政务处分2人,问责6人;立案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件,党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部门和人员的追责问责力度,查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39个,处分、问责、约谈41人。
(六)强化教育引导,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抓实纪律教育。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党纪党规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总支(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宣讲党纪党规并进行交流研讨。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派驻纪检组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深入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巡回宣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52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8000余人次。组织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共6000余人,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考试,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警示教育。选取潘崇雄滥用职权、受贿案和杨丽芬贪污、挪用公款案等27个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制作展板35块,对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改版升级。组织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公安局长的两面人生》《织网者终自缚 入网者必自毁》两部警示教育片,形成了强力震慑。借助“互联网+”优势助力警示教育宣传,构建警示教育“微平台”,公开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违法典型案例35批70起106人,扩大了警示教育覆盖面,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强化宣传引导。筛选87幅廉政文化作品参加省市廉政文化长廊活动;围绕反腐倡廉主题,及时通过“清风寻甸”微信公众号发布廉政知识、相关文件及警示案例,积极向中央省市媒体投稿并被采用400余篇,其中,中央级媒体采用6篇,省级媒体采用99篇,市级媒体采用300余篇,倡导清正廉洁价值观,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
(七)深化体制改革,着力强化自身建设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标准、程序组织实施。依法向各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设立监察室主任、副主任、监察专员,并对监察对象、监察职能、监察权限予以明确。16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挂牌成立,48名监察人员全部到位,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组织9人次到省外异地培训学习,选派6人次到省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抽调14名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实践学习,采用每周一课形式,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技能更加熟练,能力水平明显提升。拓宽干部使用渠道,加大交流力度,进一步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新招录公务员4名,选调干部3名,交流使用科级干部28人,提拔4人,队伍整体活力显著增强。
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专职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被市委评为优秀等次并排名第一;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工作年度考核排名全县第一,被市纪委监委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县评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名纪检监察干部获省、市纪委监委表彰。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全面、重视不够,履行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依然存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禁而不绝;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素质、纪律作风、业务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协助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寻甸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使学习成为不断增强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的过程。进一步认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的深层根源和严重危害,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正本清源,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开展“直接巡村”工作,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二)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开展业务工作中的纪律作风问题监督检查,各派驻纪检组要对照被监督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情况,每月围绕工作时限、程序要求、纪律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同步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四风”、“六个严禁”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开展“蹲点式”调研监督,对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和“关键少数”近距离精准“画像”。开展“体验式”监督,身临其境,直接感受职能部门在行政审批中存在的症结和作风问题,重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意见突出、严重影响党委政府形象的行业系统问题。开展“下沉式”监督,深入到基层“一线”人员身边“问诊”,聚焦重大事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开展“驻点式”监督,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探头”监督作用,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三)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正风反腐
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大信访举报件办理力度,提高实名举报答复率。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围绕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激励干部干事创业防错容错纠错三项机制,在强化约束的同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以落实“走读式”谈话工作制度、规范使用留置措施、建立健全看护队伍管理制度为抓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法制意识、程序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把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两把尺子结合起来,同向发力、精准发力,一体审查调查、一体审核处置,既防止以纪律处分代替法律制裁,又防止以刑事处罚代替纪律处分。坚持系统化思维,把惩治、预防和教育结合起来谋划,持续一体推进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四)强化纪律保障,持续巩固脱贫成效
聚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坚决纠正乡镇(街道)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县直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以及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健全完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五项工作机制”,
继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聚焦产业扶持、资金帮扶、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等方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五)抓实宣传教育,全面营造廉洁氛围
强化对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及监察法等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法规。深度挖掘廉政文化内涵和价值,推进传统家规家训广场等廉政文化重点项目建设,持续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积极拓展警示教育方式,完善案件剖析整改、个案通报曝光机制,深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完善县警示教育基地管理使用制度,主动安排相关部门、单位参观学习,提高警示教育质效。强化对学习宣传情况的跟踪问效,压紧压实宣传教育责任。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机关明确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六)深化体制改革,不断释放制度能量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深入落实中央、省市要求,建立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实现对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派驻纪检组人员编制的划转和重新派驻。优化调整派驻监督机构,整合监督资源,充实监督力量,选优配强派驻人员,做好派驻机构改革管理、服务和保障,确保监督更加集中,更加有力,更加高效。完善派驻监督工作体制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监督监察权限,将派驻机构名称统一为“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办法,明确监督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派驻监督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建立健全纪法和法法衔接机制,制定《寻甸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实施办法》,强化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增强监督合力;探索建立“职能部门对案件事实认定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在案件审查调查中的职能职责,强化相关人员履职意识。牵头制定《寻甸县监察委员会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职务犯罪被调查人员移交办法》等相关制度,形成案件审理部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工作机制和职务犯罪案件快查、快移、快处机制,打通法法衔接各环节,提升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效。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执法审批权限规定,加大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监督检查,防范和化解审查调查风险。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议事规则,细化“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扎紧权力运行制度笼子。
(七)加强队伍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带头坚定信仰、带头担当尽责,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把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人员和理念、文化与党建工作全面融合。加强能力建设,持续加大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切实增强精准监督本领。坚持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以及接受请托、干预审查调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责,坚决严防“灯下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监督意识和履职能力,使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 “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同志们,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忠诚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更加奋发的工作态度,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推动寻甸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