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呈贡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纪委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29 13:17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22201000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纪委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呈贡区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呈贡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及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园区党工委、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及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出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全区相关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等。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园区、街道、区属部门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继续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针对监察委成立后工作新要求新特点,做好相关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工作;

3.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4.牵头组织完成市级下达相关目标责任工作任务;

5.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6.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

7.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8.深化政治巡察,年内组织开展三轮巡察;

9.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0.完成市委、市纪委下达给呈贡区委的有关目标任务;

11.完成新区党工委(区委)下达的年度其他目标任务及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呈贡区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呈贡区纪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8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退休人员11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纪委办2018年度收入合计1,848.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8.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1583.10万元对比增加265.38万元,增加16.76%,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工资、社会保障等经费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纪委办2018年度支出合计1,88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03万元,占总支出的80.92%;项目支出359.37万元,占总支出的19.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566.75万元对比增加316.65万元,增加20.21%,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工资、社会保障等经费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纪委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4.03万元。与上年1229.01万元对比增加295.0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工资、社会保障等经费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2.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1.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纪委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9.37万元。与上年337.74万元对比增加21.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作职责增加,监察覆盖范围增加,相应项目支出亦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呈贡区纪委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8.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583.10万元对比增加265.38万元,增加16.76%,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工资、社会保障等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6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医疗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96.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及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呈贡区纪委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79万元,支出决算为13.08万元,完成预算的69.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08万元,完成预算的7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X%。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5.95万元增加7.13万元,增长11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55万元,增长13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2万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由区检察院划转,增加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有所上升。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0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执纪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0。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呈贡区纪委办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59万元,增加54.43%。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呈贡区纪委办资产总额442.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52万元,固定资产364.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69.4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2.36

77.52



131.47


233.3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购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呈贡区纪委办按照绩效要求,严格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及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所有项目无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开展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自评已于 2019年5月29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http://cg.km.gov.cn/c/2019-05-29/3489102.shtml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http://cg.km.gov.cn/c/2019-05-29/3489102.shtml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22201111

呈贡区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02210562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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