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严查严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18 13:14:55

编辑:晋宁—张亚云

近日,晋宁区纪委区监委对1起公职人员醉驾、14起党员干部醉驾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梳理这些通报,有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醉驾犯危险驾驶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也有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酒后驾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警告等处分。这些都表明了晋宁区纪委区监委对此类问题“零容忍”,重拳出击、严肃查处的鲜明态度。

“总觉得自己开车没出过事,喝点酒也不会有问题,结果现在因为酒后驾车,我被法院判处拘役,还被开除党籍,这个‘自信’的代价太大了!”一名因酒驾被处分的党员在悔过书中写道。

在严查酒驾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置若罔闻、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通过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不仅是为了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亮丑’,更重要的是提醒所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此为鉴。同时,我们还将制作“绷紧纪法之弦,杜绝酒驾醉酒”宣传册,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遏制酒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除通报曝光外,区纪委区监委还印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饮酒的通知》,明确严禁公款购买酒水、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九项纪律,深挖、严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在坚持“一案三查”的同时,对明知酒后驾车违法,但不劝阻或纵容酒驾、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共同饮酒人员,坚决追究责任。并将全区各单位是否召开酒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签订党员干部“零酒驾”承诺书等内容纳入2020年“中秋”“国庆”节假日纪律作风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确保令行禁止。

今年以来,区纪委区监委通过加强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晋宁分局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交机制,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行政处罚案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对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违纪案件线索,经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截止目前,今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酒驾醉驾问题线索27件,立案20件,开除党籍11人,留党察看1人。

为常态长效严查严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区纪委区监委还通过廉情分析制度,全面梳理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查处情况,经过分析研判,进一步掌握违纪违法人员身份、分布等情况,并形成廉情分析报告通报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督促责任人、责任部门认真落实以案促改、建章立制、跟踪问效工作,充分发挥预防、警示和震慑作用。(张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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