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反恐支队:认真落实个人廉政档案制度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来源于: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09 16:23:11
编辑:龙治宇
“廉政档案中个人理财产品和保险产品需要报告吗?”“我的港澳通行证过期了,还需要报告证件号码吗?”“工资收入一栏,要填写到小数点后几位数?”近日,昆明市公安局反恐支队在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民警廉政档案建立完善过程中,这样的问题被干部民警多次问到。
“建立完善个人廉政档案,是践行对党忠诚、加强个人事项报告,落实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举措,凡是涉及到个人重大事项、变化事项的,都应该如实向党组织进行报告。”“按照规定,填报金额事项需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支队政工纪检室民警耐心向大家解释到。
据悉,反恐支队在本次年度个人廉政档案建立完善工作中,严格落实市公安局党委工作部署,把是否如实填报个人事项、是否如实报告个人变化事项视为检验“两个维护”、考察政治素质、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抓手,支队主要领导在全警做专题动员部署,政工纪检室加强对各部门填报规范的统一培训,全体民警本人亲笔手写并如实填报相关事项。在开展过程中,认真落实“严格保密制度”,统一印制《个人廉政档案登记表》,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层级做好档案的密封和建档保管;落实“分级管理制度”,支队主要领导廉政档案报经市局分管领导审签,并报市局机关纪委存档;按照分管原则,支队全体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上报分管领导层级审签,并由支队政工纪检办统一存档、进行动态管理;落实“抽查检查制度”,支队组建工作专班,结合“保密检查、工作督导”等日常检查,及时深入到各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比例民警档案进行复检复核;开展“点对点”式的精准指导,对个别民警填报不规范、填报事项简单等情形现场指出、限时督办整改,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报小瞒大或报轻瞒重等情形发生。全体干部民警按时、按质、按量高效完成了廉政档案申报建档工作,支队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严明。
(昆明市公安局反恐支队政干兼纪检员 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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