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业务能力提升,依纪依法办案(已发布,应计分)
来源于: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纪委
发布时间:2020-09-29 10:14:22
编辑:郑美燕
“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实施留置措施前是否应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被留置人员是否可以主动辞去人大代表职务?”这样热烈讨论的场景发生在一次关于对人大代表实施留置和采取强制措施及代表职务如何处理的培训中。
近日,昆明市纪委市监委开展了一次关于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和实施留置的相关规定及对代表职务的处理意见的专题培训,专程邀请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艾树祥同志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及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同志讲授相关的业务知识。
监察机关在办理人大代表违纪违法案件要对其实施留置时需履行哪些手续、对被留置人大代表如何提出代表职务处理意见就是个问题。艾树祥主任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关于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规定、对人大代表采取留置措施的程序及后续处理、监委对被留置人大代表如何提出处理意见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四个方面,讲授了对人大代表采取留置措施涉及相关规定及处理意见的业务知识,进一步厘清了法律关系,在推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中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规范性要求,为监委办案机关在今后办案过程中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市纪委张林副书记主持培训会并做总结发言,传达了杨大庆书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要让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的要求,并要求办案人员切实提高监督执纪的法纪意识,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依纪依法应用调查措施,安全办案、文明办案,对涉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的案件,要提前与相关部门对接,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反腐败工作胜利成果。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将派驻监督和主动融入相结合,在市纪委市监委办理类似案件时多次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沟通,做好工作对接,保障调查程序顺利进行。(昆明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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