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软硬兼施”助力基层办案质效“提档升级”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20-09-22 14:47:52
编辑:安宁—李盼
“部分笔录不规范,证据认定材料不详细,没有注明原件出处、取证时间等信息……”近日,安宁市纪委监委对某街道办理的一起案件进行质量审核,这是现场反馈的一幕。
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案件质量,是市纪委监委的一贯要求,也是该市提高基层办案质量的一个“硬约束”。
“纪检监察工作要高质量发展,案件办理的高质量是重要一环,要以务实有效的措施规范推进基层案件办理工作,提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
本着规范程序、提升质量的原则,近年来,安宁市纪委监委不断强化“铁案意识”,通过创新案件审理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案件审核把关和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今年来,已审核各街道办理案件35件,提出意见建议100余条。
“对审核发现的问题,采取‘一案一反馈’方式及时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后再次报审,直至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为止。”市纪委监委案审室主任介绍,立足办案实际,市纪委监委制定了《安宁市街道纪工委监察室案件审理工作办法(试行)》,从审理工作原则、送审材料准备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从实践中摸索出一套各街道案件审理的“质检标准”。
聚焦“制”的完善,该市还建立了案件办理的跟踪督办机制,以处置问题线索为抓手,通过分类建立台账,列出动态清单,时时跟踪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并以会议提醒、口头提醒等方式强化督办、催办,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既能及时发现办理不规范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又能引起承办部门重视。”案管室负责人认为,跟进督办案件的效果明显。
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除制度要求“硬杠杠”外,市纪委监委也有“软约束”,通过制定《关于纪检监察室分工联系街道纪工委、与派驻纪检组协作工作方案》,推动构建“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协作办案机制,可视具体案情进行会商会办、合力查办,实现资源整合最大化,不断提升基层办案能力和水平。
“协商式指导是一项常规动作,除各街道提出指导需求外,我们也会定期了解其在办案件进展情况,主动提供具体深入的指导。”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说,以联动机制为抓手,能最大限度发挥合力作用。
队伍的能力建设是提高案件质量的关键。聚焦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短板,该市通过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和业务指导,以不定期小组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学习,并抽调纪检干部参与重要案件查办,强化实战锻炼,全面推动基层案件办理能力和质量双提升。
“我觉得实战锻炼的方式很好,打破了惯常的单项灌输和被动接受,在‘实战’中交流互动,在见人见事见做法的实际案例中学习,确实能快速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抽调跟班学习后,八街街道纪工委书记这样说道。
据统计,今年1至8月,市纪委监委已开展培训班次21期,培训人数698人次,切实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本领和履职能力。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案件审核把关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督办,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提升执纪执法能力,强化履职担当,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安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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