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从公诉人到纪检人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09-17 14:44:50
编辑:呈贡—马亚非
那天,单位通知在区政府视频会议室开会,当我走进会议室,熟悉的场所、熟悉的灯光,那一瞬间我有些恍惚,回忆涌上心头。
回想自己参加工作以来的种种,从最初办理案件时的无从入手,到和同事一起探讨业务问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再到成为一名公诉人,在三尺公诉席上代表国家义正辞严指控犯罪,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与二十余名辩护人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一个星期的庭审无比煎熬,却又无比充实满足。这些,是我成长路上深深的烙印,也造就了我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事无巨细、谨小慎微。
记得我在办理一起贪污案时,在开庭前一周,领导告诉我这件案子临时被省院抽做考核庭,让我做好准备。时间紧、任务重,我认真准备了出庭预案,发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和PPT示证的每一个细节我都认真核对、反复演练,确保开庭万无一失。
开庭时,辩护人有做无罪辩护的,有做罪轻辩护的,观点都在我预测范围之内,庭审进展顺利,一切都在掌控之中。在庭后评议阶段,旁听了庭审的领导、同事对公诉人形象、庭审节奏的把控、开庭效果等方面均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突然,省院一位老师问我:“关于职务犯罪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等规定你事先有没有看过?”我微笑着回答:“看过呀,我都打印出来了,备着呢。”“那么哪些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哪些情形不得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呢?”
我没想到老师会问这么细节的问题,一时答不上来。老师接着解释:“今天有一名辩护人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虽然你从犯罪数额、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答辩,但直接引用司法解释不是更有说服力吗?”
“办案子,就是在办别人的人生,我们要守好‘责任田’,做到‘精耕细作’”,这句话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中,伴随我的工作生涯。
“精耕细作”这四个字,牢牢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也成为了我此后办理案件时的灯塔,每当我觉得疲惫不堪时,总会想到我办理的不仅仅是一件简单的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我不仅要说服审判长,还要让被告人和群众信服。
纪检监察工作更是如此。到纪检监察室工作的几个月时间里,我在办案区参与陪护留置人员,那是一种无声的对抗和监督;和同事一起外调,直接收集原始证据;学习与违纪违法对象谈话、制作笔录,见证了一名名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思想态度的转变。我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一切从头开始,我相信,只要愿意学习,就一定能够学会。
这是一个我不太熟悉的领域,但是也并不陌生。以前,我大部分时间是在办公室里翻看公安机关调取的证据,通过证据来组建事实真相,现在,我直接参与收集第一手证据材料,离客观事实又近了一步。以前,工作上强调的是办案应当有司法亲历性思维,现在我正在做的,就是在以往工作经验积累的基础上,以自己的亲身体验和经历,以最饱满的热情、卯足干劲向前走,将案件审查的思维运用到审查调查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学习新的技能,为纪检工作蓄力前行。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昨天,我是一名检察官,穿着蓝色的制服,梳起高高的马尾,拿着案卷材料,坐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维护公平和正义而战。今天,我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直接接触纪检监察对象,履行审查调查职能,手握执纪利剑,与贪污腐败现象作斗争。虽然我的身份转变了,但是我一心为公的初心没有改变,在党旗下的誓言没有改变,无论是公诉人,还是纪检人,我的心中都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我将开始一段新的旅程,继续在探索真相的路上前行,无论是一帆风顺还是布满荆棘,我都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左大彩)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