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来源于: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纪委
发布时间:2020-09-17 14:29:51
编辑:龙治宇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向纵深发展,昆明市公安局党委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昆明市公安局各单位(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
“对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对其他班子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不严肃责任追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听取情况汇报不到位,针对案件查办态度不鲜明表态不明确......”《负面清单》以市公安局党委红头文件形式下发至全市公安机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提醒党员领导干部明确履行“两个责任”必须注意“不可为”的内容,使广大党员干部清晰了解到什么事是不能做的,什么是错误的,什么是违纪的。
“《负面清单》结合昆明公安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找准问题短板,增强了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针对性。”出入境管理局入境处党支部书记赵宇罡说道。“《负面清单》将我们在平常工作中存在的廉洁风险点,法律边界红线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归纳总结,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扫清了部分民警心里的模糊界限和概念,有利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网安支队纪委书记董云波说道。
“《负面清单》倒逼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上肩,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呈贡分局纪检监察室张亚仝说道。“《负面清单》鲜明界定党组织书记不该做什么,不能有什么行为,既划清了红线、底线,也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抓实监督责任提供了重要标尺。”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办公室主任王海涛说道。
通过及时传达学习,《负面清单》迅速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引发热议。大家一致认为,《负面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两个责任”核心内容,找准对应违反规定要求和严令禁止的行为,精准聚焦纪律规矩、履职尽责、责任落实、惩治腐败、权力监督、表率作用“六不”方面,明确了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禁止性规定,构建起党风廉政建设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龙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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