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确保监督提质增效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9-15 10:18:08

编辑:寻甸—李秋仙

“我服从组织的处理决定,感谢组织及时给我提醒,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工作疏忽,我一定牢记教训、深刻反思、严肃整改,绝不辜负组织的期望。”日前,寻甸县一名干部因违反廉洁纪律被组织诫勉谈话后,作出了深刻检讨,并表态下步将认真履职尽责。

这是寻甸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监督执纪方式,确保监督提质增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寻甸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纪法“两把尺子”,从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特别是政治效果的角度去统筹和推进案件查办,学会权衡和“算大账”“算政治账”,体现案件查处的政治效果。

“我们突出问题导向,不断改进完善领导干部述廉述责、约谈等工作,通过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谈话方式,将‘严管厚爱'体现到谈话全过程,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该县把力量向监督倾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从线索处置开始就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运用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处理,常用善用“第一种形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监督执纪方式,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

在具体实践中,该县纪委监委重点围绕各级各部门落实各级重要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巡视巡察整改、全县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等方面,做到日常监督提醒约谈常态化。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88人,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195人的45.12%。

“在强化‘第一种形态'的同时,我们对各类惠及民生领域方面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全县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县创新监督方式,统筹运用蹲点式监督、“单元制”监督、回头看监督,深化“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巡察组”、“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村级监察联络员”等方式,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机制。

为了便于操作,该县按片区成立4个联合审理组,推行“一组一库”模式,每组至少固定3人,并从各乡镇纪委抽调1名人员组建片区联合审理人才库,储备审理人员力量,结合片区案情实际,可临时从片区审理人才库指定人员开展审理工作;明确分管审理工作领导牵头抓总、各片区协作工作组组长全面负责、联合审理组组长具体负责的工作职责体系,严把审理关口;实行定期联合审理制度,对当月办结案件集中利用一周时间进行审理,极大提升了乡镇纪委审理科学化水平和能力。

“通过以上措施,极大提升了我们的审理科学化水平和能力。”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党纪(政务)立案93件115人(乡科级13件18人),结案82件99人(乡科级13件21人);移送司法机关9件11人(乡科级1件1人);通过执纪审查挽回经济损失785.56万元。(李秋仙  胥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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