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构建“监督闭环” 提升脱贫攻坚监督质效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0-09-07 14:56:32

编辑:嵩明—王瑞华

“岳某在嵩阳街道办村建环保所工作期间,作为嵩阳街道东村社区居委会危房改造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项目检查验收不细,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国家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补助资金18万元被套取,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这是近期嵩明县纪委监委通报的一起扶贫领域问题典型案例内容。

2020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努力构建监督闭环,为圆满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保驾护航。

上下联动查找线索。印发县纪委县监委“统筹联动”执纪监督实施办法和单元制监督实施办法、执纪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日常监督、线索排查、分析研判、快查快办、追责问责、跟踪落实等监督工作流程,构建“日常监督组+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的上下联动监督模式,通过入户走访、现场察看、交流提问、查阅资料等形式,着力发现贯彻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坚决纠正对待脱贫攻坚工作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定期排查深挖线索。定期召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职能部门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成效进行总结交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建单销号”整改,对需进一步核查的,及时开展分析研判,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同时,组织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2018年以来4件涉及扶贫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复盘,共发现3个问题线索3个,问责1人,党纪立案2人。选择东村社区、匡郎村、荒田村、大箐村开展扶贫领域“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由镇(街道)纪(工)委对扶贫资金及项目集中的村(居)级重大事务直接进行监督,不断拓宽线索渠道。

精准有效处置线索。针对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瞄准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干部作风等脱贫攻坚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开设“绿色通道”,优先组织力量办理,严肃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慵懒散慢、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2020年以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12名主要负责人进行纠错诫勉谈话,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共办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6件,批评教育85人(次),问责7人,党纪处分12人,移送司法3人,通报曝光4批12个问题17人。

“政策执行不走样,监督首先不能走样,要着眼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脱贫攻坚提质增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嵩明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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