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力度”之上“温度”同行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0-08-13 16:43:14
编辑:富民—沈鸿雁
“刚开始对这个处分我有些不理解,后来经组织做工作,我认真地进行了反思,深刻认识了所造成的影响,我确实有监管工作不到位的地方......”
一年前,傅某因在原单位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处分期将满前一周,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傅某进行了回访。
“受到处分后调整到我们单位工作,开始时他思想有些负担,后来认识还是比较深刻的,没了抵触情绪,勇于承担工作,不推诿,责任心增强了、工作积极主动了,还很关心同事呢!”
“带领大家加班,不计较个人得失,生活上作风正派,在一年来的工作中,他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尽职尽责,没有违纪和不廉洁情况。”
傅某现在的单位领导和同事对他受处分这一年的工作表现表示肯定。
在回访过程中,两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与傅某面对面开展座谈和零距离交流,与其单位的领导和干部职工交换意见、座谈等方式,了解傅某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生活现状等情况。准确掌握傅某对问题错误的整改情况,帮助其加深对问责处分的认识和理解。
“感谢组织没有放弃我,不计前嫌的关心我,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将吸取教训,振奋精神,加强学习,兢兢业业履好职,以更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完善自己。”回访结束时,傅某信心满满地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回访人员说道。
“经回访谈话了解,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对傅某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表现反应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其本人对所犯错误能正确看待,认识深刻到位,工作积极主动,未发现不良表现,建议给予傅某期满解除党纪处分。”
在回访结束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回访人员认真填写《富民县纪检监察机关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表》、建立回访教育工作档案,将回访情况作为问责效果的重要参考依据,结合实际提出处分解除建议。
“作为回访干部,我们要带着组织的温度,体现组织的关爱,去被处分干部家里了解一下情况,询问需求,嘘寒问暖。诚心诚意与受处分干部交流、沟通,鼓励其重新努力工作、为民服务,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在回访了多位被处分问责干部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刘发钧有感而发。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关键是在于‘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回访激发担当精神,我们不能放弃任何一位有可改造性的犯错干部。要继续深化回访教育,对干部既要‘打板子’又要‘开方子’,既要体现执纪监督的‘力度’,又要体现组织关爱的‘温度’。”在看完派驻纪检监察组上报的纪检监察机关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材料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切实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注重做好“回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不断健全完善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按照“谁查处,谁回访”的原则,对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和政务处分的人员,每半年组织一次回访教育,切实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今年内,共回访了25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 (刘发钧 钱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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