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直达发案单位
来源于:盘龙区
发布时间:2020-08-13 16:37:36
编辑:盘龙—兰昌尧
“彭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屋租赁、文化娱乐许可证审批办理中谋取利益;且与他人共同或个人收受他人财物,并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共同贪污……”近日,盘龙区纪委监委在彭某所在原单位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最大限度发挥身边典型案件和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沉痛教训的反面警示作用,以案明纪、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上,区纪委区监委工作人员对案情进行了通报,并宣读了相关人员处分决定书,要求按照《关于开展“彭某、张某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坚决抓好落实。
据了解,此前区纪委监委专门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督促该单位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及时堵塞制度漏洞。
“要围绕‘不走过场、以案促改、以案明纪、举一反三’的总体要求,聚焦个案整改与系统防范、面上警示与源头治理相结合,督促整改与总结经验齐推进,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不断推动以案促改规范化、常态化。”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会上明确提出。
“这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对我震撼非常大,曾经作为局长的他,把手中的权力当成捞钱敛财的工具,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我们将以此案为鉴,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与会人员纷纷表示。
下一步,盘龙区纪委监委将坚持做好“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工作,推动以案促改,对案例进行深入“解剖”,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进行,让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变为“一堂课”,实现警示教育的“放大效应”。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党组织深入剖析案发根源,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堵塞廉政风险漏洞,强化公职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职业自觉,实现“查处一人、教育一批、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和玉凤 周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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