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压实主体责任 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0-08-12 16:14:39

编辑:寻甸—李秋仙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等问题,制定整改措施9条,修改完善制度2项,完成问题整改8个,正在整改1个。”日前,寻甸县七星镇必寨村党总支书记宋崇林介绍了对县委第二巡察组“直接巡村”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这是寻甸县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直接巡村”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寻甸县把推动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牢牢牵住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被巡察单位和党组织整改主体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抓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坚决落实整改责任,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可以说,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体现着一个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政治担当精神;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效,反映着一个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政治推动能力。”据寻甸县委巡察办主任梅所宏介绍,该县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是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本着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该谁整改就由谁整改的要求,举一反三找差距,深挖细查探病因,在落实上见真章,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在具体操作中,该县建立了上下联动的整改机制。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建立完善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从反馈一开始就进行监督并持续跟进,直至整改完成,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县委巡察办建立健全与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的协作配合机制,做好问题线索的处置办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建账督办、定期对账。涉及腐败问题的,一查到底,做到严查快办;涉及一般性问题的,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的功能。县委巡察办及县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严格把关,做到认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效果不长远不放过。

此外,该县还整合县脱贫攻坚作风督查组人员力量,深入各村对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聚焦落实党委(党组、党工委)政治责任,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四个聚焦”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检查,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节奏不变、力度不减。

据了解,在今年3月开展的县委第十一轮巡察中,寻甸县共对5个乡镇开展“直接巡村”,并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开展巡察“回头看”。共发现“面上问题508个,反馈问题508个,提出意见建议549条,移交问题线索23件。

“接下来,我们还将对照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及责任落实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完成时限,扎实抓好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巡察责任,敢于碰硬,当好‘千里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促进问题解决,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李秋仙  梅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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