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差异化分类考核 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来源于:东川区
发布时间:2020-08-10 17:22:25
编辑:东川—张正余
“你们纪检监察组二季度纪检监察新闻宣传采用数为零,宣传部已下发了预警通知,今天由我进行提醒谈话.......”这是东川区纪委分管副书记对信息考核季度排名末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提醒谈话时的一个场景。
为建立有效的奖优罚劣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020年以来,东川区纪委监委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出台了《东川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东川区2020年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分为机关综合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巡察组四个类别进行考核,从工作实绩、信息工作、纪律执行、民主测评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工作实绩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从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单元制监督、审查调查、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发现等方面进行指标的差异化分类设置,有效提升考核针对性。
为突出实效性,要求各部门内部也要细化考核措施,杜绝大锅饭,各项目标分解量化到季、量化到人,实行过程化、动态化管理,进行季考核、季公示,年算账、年奖惩,年终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的综合目标考核奖、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任用挂钩。
2020年上半年,区纪委宣传部对当月信息采用为零的12个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区纪委副书记对季度综合成绩排名靠后的4个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年终未完成综合目标的部门,还将在区纪委常委会上做说明。
为推动乡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纪委监督专责,区纪委监委在抓好机关各部门考核的同时,强化对乡镇纪委的考核,出台了《东川区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实绩考核评分办法》,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举报办理、信息工作等四个方面共13个小项对指标进行科学合理设置。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全区对各乡镇的重点工作季考核“红黑榜”内容,动态确定每季度“红黑榜”单位进行奖惩,压实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2020年上半年,共有1个乡镇纪委因办案水平不高列入“黑榜”,乡镇纪委书记受到约谈。
“我们乡镇这个季度办案进度滞后,得到一面黑旗,我们一定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反思,力争下一季度拿到红旗。”这是区纪委书记到乡镇调研时,乡镇纪委书记针对上季度“红黑榜”考核排名靠后进行自我检讨。
为充分发挥村(居)务监委会监督“探头”作用,东川区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了《东川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考核办法》、《东川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 ,明确监委会对村级重大事务、重大工程建设、“三资”管理及村组干部廉洁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管,明确规定在脱贫攻坚领域对扶贫工程建设、扶贫资金发放、惠农政策落实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厘清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脱贫攻坚中的监督责任清单,督促将日常履职情况形成工作日志,让监委会成员明白“做什么、怎么做”。2020年上半年,共有1名监委会主任因履职不到位受到处分。
“原来对村监委会主任的职能职责认识不清,存在不敢、不愿、不善监督的情况,导致本村的村干部发生严重违纪案件,我本人也受到处理,这个教训是深刻的,今后我一定认真学习,找准职能定位,认真尽职履责。”汤丹镇杉木村主任在农危改中因私自占有群众补助款被开除党籍,这是村监委会主任因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的表态发言。
“考核不是目的,推进工作才是关键。通过上半年的探索实践,差异化分类考核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结果运用使压力得以层层传导,干部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工作效能有效提升,上半年各项工作指标都完成得较好。”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周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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