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监督“探头”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0-08-06 09:33:44
编辑:寻甸—李秋仙
“你单位2016年制定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中未明确具体上会讨论金额,三笔费用的支出未见相关会议记录,但该部分资金的使用都按财务审批流程进行审批,资金的支出使用也真实存在……”近日,寻甸县纪委监委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赵某某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诫勉谈话,对现任卫生健康局局长谢某进行谈话提醒。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聚焦“三重一大”事项,盯住‘关键少数’,强化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一个缩影。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中共寻甸县纪委寻甸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将“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纳入派驻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强化“三重一大”事项事前监督和常态化监督。
该县纪委监委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75家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通过精准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通过参加驻在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检查驻在单位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过程进行“嵌入式”监督。组织对各单位财务、会议资料等开展交叉检查,跟踪落实会后决策事项。
各纪检监察组在以点带面拓宽监督范围的同时,把抓住“极少数”和管住“大多数”相统一,既对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监督,又实现对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的整体把握。
“党组会议记录上未体现末位表态制,个别议题为临时增加,没有上会材料……”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到联系单位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当场反馈,督促整改。
据悉,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纪检监察组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醒谈话、警示教育,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转变为违纪违法行为。通过精准监督、抓住“关键”,破解派驻监督乏力的难题。
同时,该县加强监督的规范性,出台《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明确17项重大决策、7项重要干部任免、6项重大项目安排及5项大额度资金使用,共35项内容必须进行集体决策。并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决策程序、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进行明确,规范县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倒逼各部门堵塞廉政风险点。
“纪检监察组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方式开展监督,是我们坚持前跨一步,强化事前监督的一个举措。”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联系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31条,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未整改的进行提醒谈话。
“通过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各部门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工作中,都积极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有效提升了派驻监督的质效。”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何丽萍 王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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