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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卡片”彰显廉政监督“大威力”

来源于: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0-07-31 11:57:07

编辑:陈淑芬

“这是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廉政监督卡,如果相关部门在服务过程中涉嫌廉洁纪律问题,您可以通过反馈廉政监督卡进行举报……”市生态环境局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向前来办事的群众介绍道。

近日,在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的督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制定了《廉政监督卡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廉政监督卡的适用范围、监督内容、使用方法和结果运用,是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掌握第一手廉情资料、防控权力运行廉政风险、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

“市生态环境局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过程中,是否提出与正常工作无关的不合理要求;是否存在索取或摊派不合理的财、物、赞助费等行为……这些都在廉政监督卡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除此之外,内容还包括是否存在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低价购物等行为;是否存在借用、占用服务(检查)对象的产品、物品或交通、通讯工具等行为;是否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审批(或执法)的宴请及娱乐活动等行为。

廉政监督卡一式三联,由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统一编号。窗口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流程结束后、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在环境执法、现场检查结束后,都需要请服务(检查)对象填写《廉政监督卡》,并请服务(检查)对象在“存根联”和“回执联”签字。“存根联”由局机关党委存档,“回执联”存入行政审批或行政处罚案卷档案,监督卡交服务(检查)对象,由服务(检查)对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反馈,如需反馈可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反馈局机关党委。

《廉政监督卡制度》规定,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实施廉政监督卡负责;对不按规定使用廉政监督卡的工作人员,查明原因后,采取通报批评、廉政谈话等措施进行处理,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范畴;对廉政监督卡反映、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书面反馈服务(检查)对象,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干管权限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严肃查处。

据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刚成立4个多月,在加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同时,也在着力督促、推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建立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不断突出派驻机构政治监督职能。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立行立改,先后修改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和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除了制定《廉政监督卡制度》外,还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精细化管理考核体系建设制度》,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了制度保障。

“通过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用一张简单、直观、明了的小卡片承载起广大群众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拓宽了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监督渠道和监督覆盖面,为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加快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风气,大力纠治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建立了一道坚实的纪律屏障。”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陈淑芬  万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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