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强化村规民约执行监督 助推“小杠杆”发挥“大作用”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0-07-31 10:48:56
编辑:晋宁—张亚云
“村规民约不是挂在墙上的装饰,更不是丢在柜子里的摆设,它是集广大群众、党员、村民代表、村组干部、镇联系点干部以及律师团队等集体智慧的成果,我们要将它作为推动乡村治理的重要方式,将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近日,晋宁县二街镇纪委书记在镇村综治例会上作强调。
2018年4月,云南省首个“法治村”试点项目在二街镇启动,二街镇以规范村规民约,提高执行力为切入点,聘请专业律师团队,项目化推进“法治村居”规范化建设。2018年12月,新修改制定的村规民约在二街镇各村组正式启用。
为有力推动村规民约在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作用,跟踪检验执行成效,今年年初,二街镇纪委对全镇村规民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位于老高村委会香条冲村小组境内的老高坝塘已干涸见底,被部分村民私自占用栽种青花、烤烟等农作物,收回集体坝塘一直成为困扰香条冲村小组的难题。二街镇纪委立即督促和指导老高村委会、香条冲小组充分利用好村规民约这一重要抓手解决村民侵占村集体“三资”问题。
“根据老高村规民约第五条之规定,要求你们主动交回集体土地。”
“现在向你们下发整改通知,若整改期限内不恢复原貌,到期由村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产生的相关相关费用由你们自行承担。”
“如果不承担费用的,村小组就按照村规民约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在年底分红时进行相应扣除。”
……
老高村组干部、镇纪委及镇联系点干部根据老高村委会村规民约条例,多次找到侵占坝塘的村民反复劝说。在整改期限内五户村民均主动将土地交回了小组。村小组组织对坝塘进行清挖,扩展了面积,在河堤上种上了树苗,坝塘恢复了蓄水功能,如今坝塘已换“新颜”。
老高村委会香条冲村小组成功收回坝塘可谓是“首战告捷”。紧接着,老高村委会趁热打铁,要求各小组严格按照村规民约对前期清理出的党员、村组干部侵占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整治,成功收回被村民侵占的碾米房、厂房、集体烤房等共计400平方米的集体资产,拆除10余间违建,100余堆石堆。
“接下来老高村将盘活这些收回的集体资产,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老高村党总支书记说。
“老高村委会利用村规民约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难题为二街镇推进‘法治村居’规范化建设提振了信心,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强化对村规民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不仅撬动乡村治理,还有力地推动乡村振兴,切实发挥出村规民约‘小杠杆’的‘大作用’。”二街镇纪委负责人表示。(杨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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