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1-6月受理信访举报224件 同比下降24.22%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0-07-29 17:03:27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20年1至6月,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标对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定,把严把实信访举报受理第一道程序、第一道关口,助推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开展。
聚焦嵩明高质量发展主旋律,紧盯责任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日常监督、围绕扫黑除恶、扶贫领域、营商环境、饮水安全、重点领域、作风建设等方面开展纪律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为嵩明圆满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聚焦《规则》《规程》新变化,把严第一道程序。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规程》等要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依法依规把握受理范围、履行好信访举报受理职责。向社会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向群众告知信访举报的受理规定、受理范围、举报渠道、业务范围外信访的走访途径等,精准分流转办业务范围外、涉法涉诉信访件。
聚焦关键节点,确保处置子平台部署运用到位。制定实施方案,抓住重点、把握关键、强化安全保密、规范操作,截止目前,按照省、市纪委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运用要求,县纪委监委机关13个内设科室均加装纪检监察专网,政务网、互联网,配齐电脑设备,信访室等8个科室于5月1日正式上线部署运用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在系统操作上下足功夫,聚焦处置子平台操作使用规程,熟练掌握平台上线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增强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本领,截止目前共通过处置子平台推送检举举报件12件。
聚焦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群众获得感。针对重点信访突出问题,由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督办,采取“一名包案领导+一个牵头委室+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包案措施”的方式,运用交办督办、反馈通报、澄清正名等“六个一批”解决措施,认真分析信访举报突出问题的动向及其背后的深层机理、分布和派生信息,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切实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积极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信访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1至6月共梳理八类信访举报突出问题12件。
1至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44件,其中,署名举报57件,重复访24件,来访97人,业务范围内集体来访2批11人。接受信访举报总量、业务范围内举报量、重复举报量较去年同期下降24.22%、43.80%、25%,信访举报首次出现2016年来的下降拐点。对18件实名举报件答复反馈,对9件反映失实举报件进行澄清。(陈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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