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组织基层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0-07-29 16:45:40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持续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7月21日,嵩明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75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到场旁听嵩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付某某等4人违纪违法案件,以法析案、以案释纪、以审促廉,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时刻警醒,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廉政勤政的表率。
庭审重在为违纪违法案件“画像”,在举证质证等一个个环节过后,“画像”的描绘也会愈发精准、精细,就此开展分级分类的干部警示教育不仅有了极强的可操作性,也有了更强的实效性。
近几年,嵩明县每年都坚持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尤其是针对教育对象类型做到分级分类警示教育的精准化、高效化,用“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时刻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不让干部只当“过客”。
“此次组织全县75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到场旁听,正是嵩明县扎实有效开展分级分类警示教育的一个缩影。因为本案中的核心人物付某某就曾任所在社区的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近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既突出重要岗位、关键领域,又兼顾一般岗位、一般行业,兼顾突出主要领导干部这样的“关键少数”,关注基层的一般干部这样的“大多数”,根据庭审被告人类型分别组织过水务局及农业农村局干部、村组干部、年轻干部、镇(街道)征迁工作人员等到场旁听。
在坚持分级分类的基础上,2020年上半年,县纪委监委还把如何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作为深化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治本功能的重要抓手,通过嵩明政务网、“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通报曝光,围绕作风建设等重点领域,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9份,督促整改问题34个,完善制度11个,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努力实现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教育效果相统一,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嵩纪宣)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