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建好制度管好人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于:禄劝县
发布时间:2020-07-22 21:08:16
编辑:禄劝—杨庞华
“建好制度管好人,这就是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不二法门’。”近年来,禄劝县纪委县监委不断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机制,规范执纪执法工作流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禄劝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汲取相关案件教训,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记录、报备和责任追究规定(试行)》和《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保障纪检监察机构依法依纪依规独立行使监督权,全面提升纪检监察案件质量。
“强化职能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
禄劝县纪委县监委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制定出台了《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作为、敢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截至目前,禄劝县纪委县监委先后共为11名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涉及科级干部3名、一般干部1名、农村干部6名、其他人员1名。
“对干部既要有严管也要有厚爱,对于贪腐分子和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我们绝不姑息,但对于被诬告陷害的干部,我们也要敢于为其‘撑腰’,绝不能让他们‘蒙冤’、“受委屈”。”禄劝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这样说道。
禄劝县纪委县监委在做好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同时,也在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县纪委县监委结合“三不”工作目标,立足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形势,不断强化警示教育,制定出台了《关于通过信访举报渠道主动交代问题和自动投案的处理办法(试行)》,并强化审查调查成果运用,变案件资源为警示教育资源。截至目前,禄劝县先后有4名科级领导干部主动投案交代问题,2名涉案公职人员在谈话中积极供述违纪违法事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成效初显。
“所有的制度都是由人来执行,抓住‘人’这个关键很重要,因此要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变‘本领恐慌’为‘本领自信’。”禄劝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这样说道。
禄劝县纪委县纪委不断强化监督队伍建设,持续强化基层监督力量建设,选派、充实优秀干部担任专职纪检监察员,并积极与基层党委沟通协调,减少、甚至避免基层纪检监察员监兼职太多、无法履职的问题。选优配强监督最前沿的村监委干部队伍,提高准入门槛,发挥好末梢监督作用。
同时,县纪委县监委进一步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建立健全交流和选拔任用机制,选优配强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力量,使纪检监察干部进得来、出得去,盘活人力资源,激发热情,推进工作。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和专业素养提升,培养一批精通监督业务的骨干,壮大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朱顺权 杨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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