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上半年立案56件处分54人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0-07-20 22:11:26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20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统筹推进、精准施策,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0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97件,立案56件,处分54人,其中科级干部立案8人。运用各项审查调查措施664次,留置4人。
“三个联合”形成监督合力。发挥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联合公、检、法等部门的力量,召开专题会议对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协商。健全完善办案“协作区”制度机制,由县纪委县监委六个纪检监察室负责指导三镇两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和11个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工作。探索整合巡察机构力量,在各巡察组完成巡察任务期间,将巡察人员充实到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当中,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和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协作。
“三级把关”规范研判程序。实行室务会议初步研判、分管领导召集深入研判、书记(主任)专题会集体排查研究决定的“三级”研判原则。对问题线索和处置报告进行集体排查,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意见的准确性,杜绝用文件报批代替集体排查的情况。
“两个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制定《嵩明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工作流程(试行)》《嵩明县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审查调查工作流程(试行)》,从问题线索的受理、处置方式,办理流程、违反党纪政务案的审理流程、处分决定下发等整个审查调查过程进行全面梳理,以程序规范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高效和精准,促进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两个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健全完善信访检举举报受理处置和反馈工作平台,建立信访件管理台账,将所有信访件纳入跟踪督办,对缠访、闹访等信访件,建立实施实施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机制,对线索办理进行及时调度督办。建立问题线索动态管理问题线索台账,实时跟进办理进展,对标办结时限及时进行提醒、督促,确保问题线索及时有效处置。(章红)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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