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4+” 抓实抓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0-07-20 22:10:01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20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把如何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作为深化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治本功能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教育效果相统一,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反馈+澄清,教育管理有厚度。县纪委县监委制定出台《中共嵩明县纪委 嵩明县监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按信访举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实施澄清反馈工作,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2020年以来,先后向实名举报的信访人进行信访反馈17件次;失实澄清5件次,召开会议方式澄清3件次,当面说明方式2件次。
谈话+监督,执行决定有力度。在宣布处分决定前,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和心声,深入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工作,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同时,强化日常监督,牵头从2018年至今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案件、扶贫领域案件、扫黑除恶案件、法纪案件、一般党纪案件五类案件中共选取12个案例进行案件复盘辨析工作,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对执行处分决定的 “打折扣”者,依纪依规严肃处理。2020年以来,审结案件43件,做到严格执行处分决定。
曝光+整改,警示教育有深度。通过嵩明政务网、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通报曝光,用“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时刻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2020年以来,扶贫领域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批12个问题17人。选取13起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2个专题案例,编撰《嵩明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围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等重点领域,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9份,督促整改问题34个,完善制度11个,深化“以案促改”工作。
回访+鼓励,组织关怀有温度。2020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根据案件特点和当事人性格,研制有针对性、侧重点的回访方案,有重点地对2019年以来68名受开除以下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把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送上门”,帮助“有错干部”打消顾虑,彻底放下思想包袱,从“有错者”的阴影走出来,重新“站起来”,帮助党员干部以更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健康向上的心态积极干好工作,从而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地,处理一人,警示一群的效果。(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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