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前移监督关口助推“三重一大”制度落实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0-07-17 10:00:51
编辑:富民—沈鸿雁
“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简单,未能如实反映会议研究讨论的主要内容,如:县自然资源局有很大部分会议记录不完整,只有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发言情况,没有反映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
“党委(党组)会议程序不规范,如:款庄镇召开党委会无会议通知,以口头或微信通知替代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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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富民县开展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时各组汇总的具体问题。
日前,为推动“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到位,县纪委监委组成3个监督单元组,围绕“三重一大”制度建设、执行、日常督查和责任追究情况等重点环节,通过实地查阅会议记录、工作档案、制度文件等资料及座谈了解、听取意见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富民县按照昆明市廉责办反馈富民县的去年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情况相关要求,结合县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加强对基层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督促检查。
上述安排的此次专项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共对全县21个基层党委(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和检查,通过检查,指出发现的5各方面15各具体问题,并向涉及的18个相关单位反馈具体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
同时,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利用“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不断规范健全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告、事中参与、事后督进等制度,逐步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推动驻在单位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确保派驻单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我们要求各监督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要实行事前报告,具体可以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单》的方式进行事项申报,在收到事项申报后,纪检检查组会对可能涉及到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评估研判,对综合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确保‘三重一大’事项规范运转。”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阐释他们的具体做法。
“被监督单位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过程中,也会邀请我们纪检监察组参加,今年来我们组就参加相关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6次、参与重大项目听证会议2次、提出相关意见建议14条。”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负责人介绍他们参与事中监督的情况。
此外,富民县还注重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针对监督单位报告的“三重一大”事项,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巡查相结合方式,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对违反集体决策、擅自启动或修改重要政策或重大项目建设、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执行、部分执行、变相执行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及时采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进一步加强跟踪问效、前移监督关口,确保监督单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到位。 (周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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