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有错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0-07-15 10:13:28
编辑:宜良—吴惠
“今天的澄清会是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已经印发的《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出台相应的工作办法召开的,目的就是决不能让失实检举影响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经查,反映郑洪平贪污举报人危房改造基金的问题不属实,特此澄清。”昆明市宜良县匡远街道金梅社区金家营村委会的大会议室内,一场澄清正名会正在召开。街道纪工委调查组工作人员就社区副主任郑洪平被举报问题的调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并进行了澄清正名。
“太感谢啦!心里的这块石头终于放下了。我不怕你们笑话,在得知自己被举报后,心里很忐忑,也很委屈,好几天做事都打不起精神。”一场澄清正名会,让郑洪平解了闷气,重新鼓起干劲。
一个月前,宜良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来访,反映郑洪平疑似贪污该举报人危房改造基金10000元的问题。工作人员在交谈中了解到该群众是一名低保户,十分重视该问题。据反映,政府发放给举报人的危房改造基金,在房子还没修好的情况下竟不翼而飞。而这块工作正是由郑洪平负责,因此举报人怀疑他贪污。
由于举报内容比较具体,该件按程序转由匡远街道纪工委进行核查。纪工委成立了调查组开展核查。调查组首先来到县住建局了解相关政策和执行情况,经了解,举报人的危房改造基金共计24372元,由县住建局先行拨付给街道,街道财政所直接、足额发放在举报人的个人账户上,待危房改造验收通过后,银行从举报人存折中代扣费用给施工方。由于是专款,即便是持卡群众也没办法擅自取钱。随后调查组来到银行和匡远街道财政所查看流水和转款记录发现,该笔资金没有任何异常,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既然情况不属实,为什么要举报呢?”调查组与举报人进行交谈,他终于说出了原因,原来他想更换房屋改造时安装的防盗门,得知无法更换后,他心生怨气,进而胡乱编造诬告负责危房改造的郑洪平。
“之前一心只想出口气,不知道胡乱举报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感谢纪委对我的教育,我保证今后不会再干这样的糊涂事了!”调查组对举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举报人也进行了深刻检讨和道歉。
“尽管真相已经查明,但这样的不实举报给党员干部带来了不小的心理压力,一定要为他们澄清正名,还以清白,坚决遏制诬告陷害行为。”该县纪委监委决定按照规定启动澄清程序。
据悉,为激励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宜良县制定了《查处诬告陷害举报为党员澄清正名实施办法(试行)》,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规定了失实举报澄清的具体情形,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鼓励倡导实名举报的新路径、新方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不实举报澄清正名,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我们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就是要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鼓劲。”宜良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注意方式方法,把握好澄清正名的尺度,努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李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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