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报送

(清风云南信息补报)一封涉黑匿名信背后的故事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0-07-07 10:02:31

编辑:嵩明—王瑞华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明知套取征地补偿款是违纪违法行为,我却枉顾党纪国法于身后,利欲熏心……”3月24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的10多名党员干部因虚套国家补偿资金等问题,被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这件事还要从2018年12月的一封扫黑除恶匿名举报信说起。

嵩明县扫黑办接到群众举报,称嵩阳街道拆迁办原副主任李某伙同他人虚套拆迁资金,滥用职权贪污征迁补偿资金20多万元。线索移送到县纪委后,县纪委领导经过分析研判,决定由县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展开核查工作。

在认真研究了问题线索和现有的相关材料后,调查组决定在先不接触李某的情况下,找相关人员谈话,收集固定外围证据,同时注意做好案件的保密工作。

随着调查的深入,在对七批五十余人谈话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调查组取得了李某伙同相关人员套取征地补偿资金地表附着物统计表、嵩明县农村集体往来款项统一收据、银行存款日记账、套取金额具体数目的聊天记录等有力证据。随后,调查组决定对李某进行重点突破。

“我是执法人员,不可能知法犯法,更没有参与过套取征地补偿款的事情!”在和调查组人员谈话中,李某起初拒不承认。然而面对诸多的证据和证言证词,他终于说出了事情,交代了违纪违法的事实:2015年5月李某兼任小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第五组组长,全面负责相关路段区域内村组的征迁工作,为了筹集更多的工作经费和使用便利,李某伙同黑营盘村组干部付某、段某、崔某和街道办征迁工作人员李某、蔡某等人,在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3年间,多次通过伪造和虚增谷堆山村民小组等7个村民小组集体《地上附着物统计表》,套取征迁补偿资金273.1万元。2015年12月李某又伙同黑营盘村组干部以该村尹某、李某等五户村民的名义伪造和虚增《地上附着物统计表》套取国家补偿资金11.57万元。

“我急功近利,利用虚套资金来解决工作经费的问题,其实我的内心是十分害怕的,担心早晚会出事,深怕这颗定时炸弹有一天会突然爆炸,‘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我辜负了组织对我多年的用心培养,这次教训是深刻的,对我的人生有着致命的影响!”李某泪眼婆娑的忏悔道。最终,李某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也正在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丁刘杰 杨箫)

https://mp.weixin.qq.com/s/dgH1Ir6ARTqMV0ENSOFTvg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