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深化“三不”机制取得反腐实效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0-06-30 20:20:10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20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的工作总基调,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用好“杀手锏”,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整合运用巡察监督力量进一步加强和协助开展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有效解决监督执纪、审查调查人手不足、力量薄弱问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2020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97件,立案56件,处分党员和公职人员54人,其中科级干部立案8人。运用各项审查调查措施664次,留置4人。挽回经济损失1122.59万元。

牵住“牛鼻子”,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认真落实“四书一报告”和“一案三书”实施办法,通过总结案件、以案促改,着力发现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盲区,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问题整改清单等方式,推动重点领域形成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用制度理性对抗权力任性。2020年以来,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9份,督促整改问题34个,完善制度11个。

常抓“必修课”,深化不想腐的自觉。2020年以来,先后,在全县开展“三个一”系列活动;与县妇联联合开展主题为“树廉洁家风建文明家庭”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编撰《嵩明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组织镇(街道)干部参加李某某违法案的庭审旁听。制定《嵩明县纪检监察系统回访教育办法》,对2019年以来70名受开除以下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落实《嵩明县创建基层党风廉政示范品牌常态化实施办法》,对15家申报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单位进行初审,组织全县5家单位200余人参观“一点一园两基地”。(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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