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提高派驻监督质量 激发“探头”内生动力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0-06-30 11:28:00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20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坚持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着力在派驻监督上谋思路、打基础、寻突破,集中精力压担子、列清单、攻弱项、补短板,切实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精准化”厘清工作流程。制定《嵩明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工作流程(试行)》,对派驻机构受理问题线索的对象、处置方式,办理流程、违反党纪政务案的审理流程、处分决定下发等整个审查调查过程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搭建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工作“框架”,实现派驻精准聚焦、高效开展。2020年以来,县纪委县监委11个派驻机构共处置信访件和问题线索44件,已办结26件,函询7件,正在办理11件,纠错诫勉谈话17人,提醒谈话49人,党纪立案2人,问责1人。

“一体化”抓好力量融合。调整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的分工,由每个纪检监察室联系1-3个派驻机构,各派驻机构按照监督范围与对应纪检监察室开展工作对接。同时,建立派驻监督工作机制,协助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驻在部门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督促驻在部门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督措施。2020年以来,县纪委县监委各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165次,提出意见建议213条,对未按程序开展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谈话8人,

“常态化”提升监督实效。建立季研判、年汇报工作机制,实现派驻机构工作联系沟通反馈督促常态化长效化。按季度召开派驻机构工作总结分析会,对各派驻机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督促各派驻机构忠诚履职尽责;半年开展一次开展派驻机构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工作以及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县监委述职述廉责工作,要求逐条对照、逐项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成绩、自查不足并明确整改提升思路,更好发挥“探头”作用,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长效化”注重责任担当。建立派驻机构学习培训制度,全面提高派驻机构全体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完善工作纪律考勤管理制度,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管理,强化纪律作风和规矩意识。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工作,通过思想动员改作风、学习教育扬清风、检视问题查歪风、整改落实转作风等,坚决破除“怕、慢、假、庸、散”等不良习气。将11个派驻机构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罗列正负面清单,促使各派驻机构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不断严格工作要求,提升工作效能。(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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