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纪检监察干部迅速掀起《政务处分法》学习热潮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0-06-23 19:01:39
编辑:富民—沈鸿雁
6月20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富民县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学习了《政务处分法》,并在周一例会上进行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政务处分法》的立法背景、整体框架、主要内容和关键条款。大家结合工作实际,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此次公布的《政务处分法》共七章68条,明确了政务处分的主体、基本原则、种类、适用规则、程序、被处分人员救济途径等内容,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推进政务处分法治化、规范化。”及时在县纪委监委周一例会上进行学习。
“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政务处分法》的新精神新要求,严格依法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全面监督,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通过法法衔接织密监督网络。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形成尊崇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的良好氛围。”县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在学习例会上强调。
“《政务处分法》为履行纪委监委监督职责指明了方向。在今后的监察工作中,我们要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真正把《政务处分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到工作中,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同时,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表示。
“《监察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政务处分’这一法律概念,《政务处分法》将党内法规中的有关纪律转化为对公职人员的要求,范围更广,区分更准确。对于非国家公职人员的党员,不能使用政务处分进行惩戒;对于非党员的国家公职人员,不能使用党纪处分进行惩戒;但是对于具有党员身份的公职人员,就存在同时被给予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情形。”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有感而发。
“《政务处分法》在对政务处分的种类、适用和程序作出规定的同时,也告诉了我们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哪些事不能做。身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政务处分法》,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和监督执纪业务水平。”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结合实际思考谈学习。
“将党内法规中有关纪律转化为对公职人员的要求,坚持党纪、政务处分轻重程度相匹配、工作程序相衔接,既体现纪严于法的要求,又突出政务处分的特点。”东村镇纪委书记在全镇周例会上组织学习时说道。(富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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