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澄清失实检举控告 为实干创业者鼓劲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0-06-23 17:28:38

编辑:宜良—吴惠

“经查,反映郑洪平贪污举报人危房改造基金的问题不属实。”近日,宜良县匡远街道纪工委核查组工作人员前往金梅社区金家营村委会,就社区副主任郑洪平被举报问题的调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并进行了澄清正名。

“太感谢啦!心里的这块石头终于放下了,不怕你们笑话,在得知自己被举报后,感到很委屈,好几天做事都没劲啊!”一场及时的澄清会,让郑洪平解了闷气,重新鼓起干劲。

 前不久,宜良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来访,反映郑洪平疑似贪污该举报人危房改造基金10000元问题。由于举报内容反映比较具体,此件按程序转由匡远街道纪工纪委进行核查。经查,举报人的危房改造基金共计24372元,由县住建局先行拨付给匡远街道,匡远街道财政所直接、足额发放在举报人的个人账户上,待危房改造验收通过后,银行从举报人存折中代扣给施工方,银行流水记录均能证实。

调查取证发现,举报人反映的贪污问题不属实。随即,核查组找到举报人交谈了解,原来举报人因为对危房改造使用的防盗门和平时使用的普通铁门操作略有区别感到不满意,所以心生怨气,进而胡乱编造诬告负责危房改造的社区副主任。了解真相后,核查组当场对举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举报人也进行了深刻检讨和道歉。

“尽管真相已经查明,但也要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还以清白,坚决遏制诬告陷害行为。”该县纪委监委决定按照规定启动澄清程序,于是有了开头的场景。

这是宜良县扎实开展失实举报澄清的一个缩影。据介绍,为激励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宜良县制定了《查处诬告陷害举报为党员澄清正名实施办法(试行)》,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规定了失实举报澄清的具体情形,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鼓励倡导实名举报的新路径、新方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不实举报澄清正名,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我们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就是要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鼓劲。”宜良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注意方式方法,把握好澄清正名的尺度,努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李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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