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常抓“必修课” 深化不想腐的自律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0-06-18 16:53:45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20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在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通过澄清正名、回访教育、警示教育等,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教工作,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回访教育常抓不懈。2020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根据案件特点和当事人性格,研制有针对性、侧重点的回访方案,有重点地对2019年以来70名受开除以下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把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送上门”,帮助“有错干部”打消顾虑,彻底放下思想包袱,从“有错者”的阴影走出来,重新“站起来”。“纪委的多次暖心回访,让我打消顾虑,重新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处分期满后还能得到提拔任用,是我想都没想过的事情,敦促我更加要警钟长鸣,严守纪律,以实干回报组织信任。”一名处分期满后近期获得提拔的的干部感慨地说。
反馈澄清持之以恒。县纪委县监委制定出台《中共嵩明县纪委 嵩明县监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既坚决整治工作作风懒散、担当精神不足、履职不尽责、当官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又辩证地看待失误、宽容失误,确定澄清反馈程序、方式及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认定、责任追究等,按信访举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实施澄清反馈工作,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2020年以来,先后向实名举报的信访人进行信访反馈17件次;失实澄清5件次,召开会议方式澄清3件次,当面说明方式2件次。
警示教育毫不放松。坚持以案释纪,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始终坚守“高线”、远离“红线”、不触“底线”,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全县形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2020年以来,先后与县妇联联合开展主题为“树廉洁家风建文明家庭”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编撰《嵩明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组织镇(街道)干部参加李某某违法案的庭审旁听,不断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强化纪法观念和规矩意识,使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真心悔悟,并非要“一棍子打死”,不是盲目的“一刀切”,将功补过、努力工作、干出实绩,仍然会得到组织认可,最终达到“救人”的目的。
“不想腐是不敢腐、不能腐的防线。我们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合乎民心民意,又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说到。(章红)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