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以示范点创建引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实践

来源于:禄劝县

发布时间:2020-06-18 11:18:13

编辑:禄劝—杨庞华

“要全面总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首创经验,全力打造县、乡、村三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指导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实践。”禄劝县纪委县监委印发工作方案,确定以6个县级部门、6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2个村(居)委会为重点,在2020年度打造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

该项工作旨在发挥示范点的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员干部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强化各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和行动自觉,切实让党风廉政建设助推业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同时,为了规范和指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践,明晰示范点创建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禄劝县纪委县监委依托创建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严格细化分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委(党组)10个方面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6个方面的监督责任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并由相应责任部门采取蹲点式、回访式、飞行点穴式等方式,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抓严、抓实、抓细,抓在平时,形成常态,落细落实。

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市廉责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在县纪委县监委的日常指导下,对照“有创建工作方案、有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有创建工作经费、有创建工作措施、有创建工作氛围、有创建工作特点、有创建工作制度、有创建工作档案、有创建工作成效”“九有”工作标准开展日常创建工作;年终,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考核验收组,采取“听、评、谈、查、看、访”等方式,对首批示范点创建情况进行验收考核,认定命名。创建成功后,再通过组织观摩、经验分享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交流推广,形成全县各级党组织争当模范、党员干部争当先进的工作氛围,切实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首创经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新实践,逐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禄劝县纪委县监委将于10月份对相关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进行验收。(朱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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