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需求,与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网站保持相对统一,拟对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进行改版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委购买市纪委市监委网站改版升级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服务内容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改版升级
二、 承接资格和条件
承接人需具如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六个月的,可仅提供纳税和社保申请/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四)严守国家机密、秘密,非公开的信息、资料不向第三方披露。
(五)具备为党政机关网站监管服务的能力,有专业的服务团队。
三、 目标要求
1. 原网站为“昆明市党风廉政网”,名称改为: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昆明市监察委员会网站。
2. 增加网站专题专栏数量,并对专题图标进行优化设计。新版专题专栏的设计具有滚动性、可扩充性,方便在出现新政策、新动向时紧跟热点,开设动态栏目,增加相关专题。
3. 增加网站头条数量,由原来的一条增加为四条,其中一头条固定显示,二、三、四头条滚动显示。
4. 删除旧版网站顶端以及右侧的所有广告条;重新设计添加云南省网上廉政教育展馆、昆明市网上廉政教育展馆、举报专区等广告条,增减灵活,使整体页面保持清爽。
5. 设计添加微博、微信二维码,全方位、立体化地展示昆明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
6. 将栏目进行重新划分、归并、美化,达到应用方便、分类合理、紧跟形势、布局美观的效果。
7. 新建网站移动版(手机版)
建设网站移动版以方便手机访问,解决智能手机直接访问传统网站存在的字体、图片显示比例失调、视频音频多媒体功能受限和脚本错误问题。同时,新建移动版网站作为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以及未来可能构建的移动新媒体平台进行整合互联及功能开发的桥梁,为市纪委监委网络新媒体整合提供平台。
8. 建设新媒体矩阵展示板块
在网站上整合市纪委官方微博“昆明廉博”和清风春城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整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微信二维码,建设新媒体矩阵栏目。
9. 对网站报送系统进行二期建设
在报送后台添加各派驻机构账号(目前只有14个县市区有端口账号),实时显示报送数和采用数、实时积分。同时在报送后台设置二级审核(初审、终审),编辑审核修改后拟发布稿子推送到终审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包括市网站发布,推送省网站。
10. 将相关数据及应用按照市工信委统一安排接入昆明市政务云系统,充分利用政务云及配套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网关、认证服务器等安全设备进行网络安全保护,确保网站安全。
11. 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网站升级改版以及基本资料填充工作。
四、 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拟承接我委网站改版升级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所报价格应涵盖执行该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
6. 其他符合申报资格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24日下午17:00截止。
请有意者和我委联系。申报时请携带申报材料,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承接我委网站改版升级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苏已超
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四楼403-1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3168296
五、 购买方式
按照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单位内控询价采购的方式,根据申报人所提供的材料及服务方案,由我委综合考察服务能力、服务方案和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评议,择优确定。
六、 申报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材料不齐全,作为无效申报处理。
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