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受理扫黑除恶问题线索213件 党纪政务立案20人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0-06-10 14:47:48

编辑:嵩明—王瑞华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始终立足职能,找准扫黑除恶与“打虎”“拍蝇”的结合点,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典型案件,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2018年至2020年6月5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共受理213条问题线索,初核了结210件、谈话函询了结1件,在办2件。党纪政务立案20人,其中,2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党纪政务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9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行政记过1人、免予政务处分1人;问责13人(个);提醒、诫勉谈话48人;发出监察建议书6份。

深挖问题线索不松劲。找准扫黑除恶与“打虎”“拍蝇”的结合点,以监督执纪工作为抓手,紧盯可能存在涉黑涉恶腐败的重点地区和行业,进社区进村组,动员群众积极举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拉网摸排。持续加强与政法机关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强化党员干部涉黑涉恶“保护伞”等违纪问题线索移送与会商研判。加强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等机关内部各部门的协作,认真排查近年来向下级交办、向其他部门转办的涉黑涉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进一步拓宽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来源渠道。

严肃追责问责不手软。紧盯矿产资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及行业,精准“靶向治疗”,对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镇(街道)、村居委会,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督办及定期接访、下访、回访工作机制,将涉黑领域信访“触角”延伸到村一级。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快查快办、直查直办、如期办结,及时回应群众期待,对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

强化日常监督不松劲。县纪委监委立足工作实际,突出政治监督,高悬巡察利剑,擦亮派驻探头,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对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充分运用嵩明党风廉政网、“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多方公布举报电话,让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同时,紧盯基层“微权力”,印发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管理办法、村级权力清单规范运行制度汇编、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手册等,扎紧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制度笼子,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巩固。(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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