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三反馈”机制提升村组直巡问题整改质效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0-06-10 11:30:44
编辑:宜良—吴惠
“这些糊涂账整理清楚了以后,竟然给集体增加这么一大笔收入,整改过程虽然有些难度,但一次理顺,以后就方便了。”
宜良县狗街镇小马街社区委会财务人员感慨不已。
对小马街展开村组直巡问题反馈后一个月,狗街镇党委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立即组织乡镇纪委、农经站、村(社区)两委成员及村小组长对拖欠款进行集中追缴上交。社区追缴集体经济田租1291亩,追缴拖欠款52.8万元,完成收缴率78.2%。
据悉,巡察进驻结束后,巡察组及时梳理相关问题,将巡察发现问题交由乡镇党委抓实整改。小马街社区田租上缴情况不清主要来源于对社区集体经济田承包情况不明确造成的,整改过程中,对剩余欠款再次梳理分类,采取下发追缴告知书、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二次追缴。同时,小马街社区对集体经济田面积进行再次核实,并实时进行公示,同时聘请律师起草承包合同,于年底进行新一轮承包,乡镇党委派出工作组全程督导。这是宜良县委针对直接巡村发现的问题采取“三反馈”制度压实问题整改责任的一个缩影。
对于直接巡村或巡乡代村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整改到位,必须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主题责任和村(社区)领导班子直接责任。
在问题反馈过程中,除涉及其本人问题外,其他问题都向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反馈,可原汁原味反馈。但针对个人的问题线索,反馈时不提及具体事项,概要通报。为避免反馈工作与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混为一谈,确需进行谈话或开展相关工作的,交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或其他有管辖权的党组织明确授权方可进行。
在向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反馈后,巡察组组长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反馈意见向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公开反馈,同时将问题列出清单交由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防止问题反馈出错、漏项等问题,为后续跟踪督促问题落实打好基础。
第三项反馈工作是向被巡察村(社区)领导班子的反馈,反馈以大会公开反馈,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问题进行反馈,乡镇联村被巡察村组班子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听取问题反馈。被巡察单位或乡镇(街道)以党内文件形式将巡察反馈意见原文公布并发至村小组党组织,被巡察村组主要负责人公开表态发言,让整改问题接受上级和群众监督。
“发现问题的目的在于落实整改、促进工作,只有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整改责任,才能落实好快改快办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存在问题按时限要求加以整改,针对整改不全面、不到位的单位和问题坚决不放过,以立竿见影的成效和震慑树立巡察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确保巡察整改任务不落空、全见底,真正发挥出巡察‘利剑’标本兼治的政治作用。”宜良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如是说道。
据悉,截止目前宜良县委第八、九、十轮对43个村组巡察反馈的38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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