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规范问题线索处置 打造铁案精品工程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0-06-10 11:02:09
编辑:嵩明—王瑞华
“我们统计发现,您科室承办的案件存在办理滞后的问题,请引起重视,抓紧办理……”近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案管室在统计某科室正在办理的问题线索时,提出以上意见。
嵩明县纪委县监委案管室通过一周一统计、一月一汇总的方式,将问题线索的处置办理情况动态呈报给县纪委县监委分管领导,加强跟踪督办,防止问题线索积压。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纪委县监委严把问题线索管理、研判、处置、督办四道关口,不断提升问题线索管理水平,切实提高监督执纪工作质效,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归口管理,“摸清底数”。由案管室统一受理本级信访室移送的,巡察机构、审计机关、执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及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领导批办的反映县委管理的党组织、县管单位、县管干部及其处级干部的问题线索,确保问题线索“应收尽收、全面精准”。案管室建立问题线索管理“总台账”,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动态更新、办结销号,每月汇总、定期归档,实现了“多渠道移交、一部门统管、承办部门分管”,确保问题线索受理工作规范有序。截至目前,案件监督管理室共受理问题线索67件,其中上级交办8件,公检法移送18件,本委相关科室移送39件,审查调查中发现2件。
集中研判,“科学施策”。实行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工作机制。信访室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分析研判提出拟办意见后转交案管室。案管室对其他渠道移交问题线索,对比甄别研判后提出拟办意见,呈报主要领导审批。对重点问题线索,由案管室召集相关领导召开线索分析研判会,拟提分流意见。按照研判结果,合理处置分流,已召开问题线索处置专题会议11次,核对、研判线索处置情况共计70余件(次)。对未查结的重复件继续分办到原承办部门,查结的重复件交办到原承办部门进行处置。对转办及反映重要岗位科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在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审批的基础上,呈报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后,由县纪委县监委进行直查。
全程跟踪,“提升效能”。严格履行问题线索交接程序,制作《问题线索呈批表》,问题线索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当场一对一签字领取,线索管理专员对台账跟进更新。每月定期梳理汇总、及时全面掌握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和当月立案、结案情况,督促各承办部门按时填报线索处置结果,对超期未结的问题线索和案件定期排查,重点督办,限期办结,积极做好案管系统信息收集、分析、编发和报送工作。县纪委监委每半月召开一次问题线索处置会(县纪委县监委书记主任专题会),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统筹解决疑难问题,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今年以来召开1次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科学分析,“闭环运行”。案管室每月对承办部门问题线索处置工作量进行统计通报,开展绩效监督。逐件登记问题线索办理用时,到期及时提醒,定期汇总分析,呈报领导参阅。形成问题线索从产生到了结、处置到运用的闭环。建立问题线索了结审核机制,基层初核了结情况由县纪委县监委联系室部、分管常委审核把关,自办问题线索由审理室审核,形成对问题线索全环节的监督架构。问题线索处置完毕后,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升教育效果。
截至目前,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9件,立案41件,党纪政务处分43人。(丁刘杰 彭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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