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为巡察做加法 助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0-06-04 17:20:49
编辑:嵩明—王瑞华
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嵩明县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综合采用“巡察+”的方式开展巡察,为巡察插上科技的翅膀,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
“巡察+联动”,问题导向强本领。在集中进驻巡察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对接,实现同频共振。向组织、纪检、信访、审计、财政、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单位发函,广泛收集被巡察单位及领导干部近三年的工作问题、人员处理、群众热点处置、廉洁反映等情况。从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搜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问题,分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风险点,初步查找被巡察单位的政治偏差。从组织部门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分析政治生态和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从审计部门搜集专项审计报告,汇总其工作绩效、决策制约、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找准突出问题打下基础。
“巡察+人员”,配强队伍强监督。坚持把“24字好干部标准”作为巡察干部的硬性要求,在配齐建强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的同时,对巡察干部既关心爱护,又严教严管。在领导配备方面,按照四个县委巡察组的三定编制方案的规定,固定了巡察组长和副组长配齐、配强巡察队伍。在政治引领上,各轮参加巡察的抽调人员也优先选择讲政治、守纪律、懂业务、重执行的青年干部,并根据专业背景进行有机搭配,同时,在开展巡察时,四个巡察组均成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巡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在激励干部方面,参加各轮巡察的干部(含抽调人员),通过“五个程序”评定“五个方面”的内容评选出优秀干部人选,经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审定后,呈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后将评优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为全县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依据。
“巡察+民生”,同频共振强整治。强化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全县经济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扶贫工作、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扶贫领域内扶贫资金虚报冒领、贪污截留、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的腐败问题。围绕党组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作用发挥情况开展巡察,发现和推动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等腐败问题。围绕作风建设,聚焦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象、新动态,发现和推动查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等违纪违法问题。
“巡察+网络”,数据分析搜线索。在巡察进驻期间,充分借助“巡察+”通信媒体,创建信访举报“二维码”,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就可以不限时间和地点与巡察组进行交流,方便群众提供问题线索,不断拓展问题线索渠道。同时,借助嵩明广播电视台、“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发布巡察公告;在被巡察的镇(街道)及其村委会、县直单位张贴发布纸质公告,设置巡察工作意见箱,公示各巡察组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让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巡察工作。选派熟悉纪检监察业务和被巡察党组织情况的干部加入巡察组,提高巡察工作的精准度和识别力。建立重要情况通报机制,积极协助巡察组深化问题线索,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通过多向互动、协调联动,进一步形成合力,做到导向清晰、发力精准、深挖问题,形成震慑。
嵩明县前十轮巡察启动以来,综合采用“巡察+”方式,共发现问题935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56条,交办问题线索177条,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132份,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383个,挽回经济损失6362239.2元。(丁刘杰 戴康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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