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探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抄告工作
来源于:盘龙区
发布时间:2020-06-02 17:14:58
编辑:盘龙—兰昌尧
近日, 盘龙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抄告工作的通知》,压紧压实各党(工)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工)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廉政抄告明确了抄告对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廉责办或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分级组织实施。
廉政抄告规定了需要抄告的5种情形。一是在巡察、督查、检查中发现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通报批评、追责问责;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导致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致使分管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二是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三是部门(单位)或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被群众投诉举报,或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四是对职责范围内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抓不管,群众反映强烈。五是区纪委区监委认为有抄告必要的其他事项。
“我们通过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巡察督查、检查考核、上级反馈等渠道,针对廉政抄告5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梳理,对需要抄告的事项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下发抄告单和整改通知,并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真整改,适时进行检查督促。”该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表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抄告工作是推动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手段,对抄告事项的整改情况也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据悉,自廉政抄告工作实施以来,全区各党(工)委(党组)高度重视,纷纷进行传达学习和自检自查,确保工作推进全覆盖。
下一步,盘龙区纪委监委将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廉政抄告工作,确保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自发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更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早整改,真正做到纪律审查关口前移。(谭丹丹、兰昌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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