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把信访举报实名反馈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来源于:官渡区

发布时间:2020-05-29 17:15:13

编辑:官渡—王俊伟

“该件属于实名举报,拟转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理,并向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反馈结果,酌情答复举报人,为举报人保密。”

这是官渡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案件讨论会的一幕,针对举报人张某反映的涉及2006年区人民检察院侦查颜某受贿、行贿案中陈某收受10万元,并称检察院工作人员有渎职、不作为问题,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拟转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置。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始终把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办理暂行办法》,对实名信访举报办理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答复”和优先受理、优先排查、优先办理、优先反馈的原则,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规则》等相关规定,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及时对信访举报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在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员端正思想认识,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放在心上,积极充分的与实名举报人沟通,让实名举报人清楚案件进展、明晓办理结果,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我们调取了卷宗认真审核,复印了相关卷宗材料,该举报线索反映问题经调查失实……”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当面向张某反馈调查情况。

“谢谢你们,你们把问题查得很清楚,这事我算彻底搞明白了。”举报人张某激动地表示,之前确实对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存在误解,今后将不再追究此事,对调查结果和检举控告工作很满意。

区纪委监委对办结的每一起实名举报件都要进行答复反馈,征询群众对办结情况是否满意,对办理情况不满意主动了解原因,并及时回复,确保在受理范围内办理一件,群众满意一件。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21件次,其中实名举报30件次,已调查处理结束5件次,做到办结实名举报回复率100%,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举报反映问题调查清楚,这只是完成了检举控告工作的‘上半篇文章’,还要做好对举报人反馈这一‘下半篇文章’,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检举控告实名反馈工作,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真正架起干群关系‘连心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通过强化实名举报反馈机制,不断规范检举控告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纪检监察检举控告工作提质增效。(李霓 杨静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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