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澄清失实举报让干部轻装前行
来源于:官渡区
发布时间:2020-05-27 15:11:42
编辑:官渡—王俊伟
“感谢区纪委监委查清了举报内容的真实情况,并作出了客观公正的结论。澄清正名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轻装上阵。”近日,官渡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到区人社局为区劳动监察队干部被举报不作为情况进行澄清正名。
2019年12月,王某到官渡区劳动监察队反映其所在单位6年其间未为其购买保险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补买其2009年至2015年社保。窗口工作人员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发现该单位是在云南省社保局为职工购买社保,官渡区社保经办机构无权限为其办理补缴,且王某反映的情况已超出劳动监察行政执法的受理时限(两年),因此工作人员详细为王某作了不予受理的政策解释,请王某及时补充有关材料并通过其它渠道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因王某不理解工作人员告知的法律依据,多方投诉官渡区劳动监察队不作为,收到信访举报后,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立即到人社局进行了调查,发现区监察队是按照正规程序处理并无不作为情况发生,举报人举报不实,特召开会议为官渡区劳动监察队进行了澄清正名。
“区劳动监察队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放下心理包袱,认真履职尽责,对政策法规的解释要到位,办事程序上要严谨,处理结果要确保正确,在工作上形成闭环,对待办事群众要注意态度和语气,更好的发挥劳动监察维护劳动秩序的作用。”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说道。
近年来,为积极稳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程序,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激发党员干部积极履职、敢于担当的干事创业活动力。截止目前,共对18件信访件进行澄清正名。
“感谢区纪委的澄清,这是对窗口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的肯定和鼓励。”区人社局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将加大组织窗口业务培训的力度,各部门要以此澄清事例进行反思,认真梳理职责,严谨的做好各项人社工作。
“既要为实干者鼓劲,也要为干事者撑腰,把澄清工作做实到底,让敢担当、有作为的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行。”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继续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并重,对受到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并对诬告陷害者亮剑,对其诬告陷害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李鹏 杨静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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