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用好用活监察建议书 直指问题直追结果
来源于:官渡区
发布时间:2020-05-22 16:39:00
编辑:官渡—王俊伟
“建议你单位要全面以案促改,认真梳理排查存在问题,对照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据了解,螺蛳湾国际商贸城派出所调解室余某某、李某某通过虚假调解套取“以奖代补”违纪违法案,官渡区纪委监委给予党纪处分2人,问责2人,提醒谈话3人。近日,区纪委监委向区司法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收到监察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将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区监察委员会。
“该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反映出区司法局存在行业管理不规范,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司法调解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等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纠错、处置、治本的功能,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督促党员、干部和职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切实履职尽责。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在严肃执纪问责的同时,精准查找相关单位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把推动问题解决、改进工作作为开出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努力做到指病有“源”,治疗有“靶”。
同时,为避免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打折扣的问题,区纪委监委按照“谁承办、谁督办”的原则,要求以现场督查、电话提醒、书面报告等多种方式坚持全程跟进并要求限期整改,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确保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严防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建议“掷地有声”。通过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让“一纸建议书”变成行业系统问题整改“一堂课”。今年以来,共针对4个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提出意见建议14条。
“监察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有力抓手,用好用活监察建议书,是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监督的再延伸再发力,让我们的执纪执法工作更有温度和深度。”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抓好以案促改,深挖问题根源,完善各项制度,整改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推动被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鲁云华 杨静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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